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1年面向湖南省招收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
可),且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参加
湖南省“三独”比赛获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招生项目
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器乐类:民乐、管弦乐
三、报考条件
1.舞蹈类:形象气质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有一定的舞蹈编导能力。身高男172CM以上,女162CM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身高可适当放宽)。
2.声乐类:演唱水平高,舞台表现能力强,形象气质好。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身高可适当放宽)。
3.器乐类:基本功扎实,舞台表现力强。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2、网报时间: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4日
3、报名流程:
(1)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艺术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http://zsb.hunnu.edu.cn/tcs2011)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表。
(2)网报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6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506室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②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参加湖南省“三独”比赛获二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必须准备“三独”比赛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高考文化考试考生号及高中阶段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测试。
五、测试与录取
1.测试时间:2011年1月7日(星期五)
2.测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励德楼学生活动中心(江边食堂三楼)
3.测试内容:声乐类要求表演一首自选曲目和一段指定曲目;舞蹈类要求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并限时完成基本功测试(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软开度考察和跳转翻等);器乐类要求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
4.确定拟录名单、公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拟录名单,于2011年元月中旬以前进行公示。
5.录取:拟录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我校将予以录取。
本简章发布后,上级主管部门如果调整相关政策,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联系电话:0731-88872412、88872168(招办)
0731-88872403(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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