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2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申请者必须参加清华大学2012年“文化艺术冬令营”的艺术特长考核,北京市考生也可参加北京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考核。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还须获得省级统一测试合格证书。
(清华艺术冬令营报名网:点此进入,温馨提示:清华冬令营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5日)
2、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学习能力,获得一级以上艺术考核证书,进校后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的高中毕业生。
3、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1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陕西、广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19个省(市、区)的文科生。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12年文艺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60人。各项目签约人数根据生源质量而定。
招收项目:笛子、唢呐、笙、二胡(中胡、高胡)、扬琴、古筝、柳琴、琵琶、中阮(大阮)、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民乐)、民族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竖琴、大管、西洋打击乐、舞蹈、声乐、主持、书法、中国画、电吉它、电贝司、架子鼓、合成器键盘手。
三、申请报名方法
步骤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2、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报名系统),网上申请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月5日。
3、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110元/人。缴费成功后打印缴费凭证。
4、打印《浙江大学2012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步骤二、现场确认
我校将在“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测试期间(2012年1月14-17日),在北京设艺术特长生面试考点,考生凭《浙江大学2012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及网上缴费凭证现场确认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步骤三、邮寄书面材料
考生须于2012年3月1日12:00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a.《浙江大学2012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光盘或录像带)。
e.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1、考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2、用油性笔在光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V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
3、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4、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5、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光盘将被取消参加测评的资格。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面试:
我校2012年文艺特长生的选拔,要求各考生必须取得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市艺术特长考核一级以上证书,同时须经过我校的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1月17日
面试地点:海淀区清华东路甲1号京裕宾馆
获得清华大学或北京市艺术特长考核一级以上证书者,如果经过材料初选入围而未在北京参加我校面试的考生,应来我校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家集体评审: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情况,学校文艺特长生考评委员会集体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文艺特长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艺特长资格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4、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降分标准按照教育部2012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重点线。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