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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1-12-26 10:01:36http://www.51gaoxiao.com阳光高考网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一)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和纪检监察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二、报名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并取得艺术专业全国(省)业余考级最高水平证书的学生或获地(市)级以上专业奖项的考生。其中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器乐类有乐队经验的考生优先(需附学校证明等)。包括以下艺术种类:西洋乐、民乐、声乐、舞蹈、主持、书画。(备注:不招收钢琴、吉他类特长生)

  (一)报名方式

  申请者按照如下步骤报名:

  1、登陆“西南财经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

  2、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艺术特长生组)》,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考级证书或获奖复印件,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3、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式邮寄)的方式寄至我校,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收件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校团委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305团委办公室;邮编:611130;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申请材料”字样。

  三、考核办法

  考核包括笔试与艺术专项测试,笔试为学校自主招生笔试考试,相关情况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发布。

  艺术专项测试具体详见附件(附后)。

  四、工作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老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学校艺术团建设及各艺术类别的实际需要,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二)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收费方式和标准将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要求贴本人照片后,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

  参加测试时必须带上此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准考证上交学校,存档备查。

  (四)抽签

  时间安排待定,另行通知。

  书画类考生统一考试,不参加抽签。

  (五)测试

  测试时间:2月25、26日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准考证(需贴照片,所在中学盖骑缝章),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六)确定入选资格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测试结果,拟定预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形成自主招生(艺术组)预录取名单。

  (七)公示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各省级招办信息平台、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录取要求

  (一)高考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我校;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

  七、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我校将聘请国内专业艺术团体的专家和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组建我校艺术专项测试专家库,每年测试前由学校随机抽取组成当年测评考核小组。

  (四)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工作进行监督。

  (五)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选拔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八、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2887092912

  九、联系方式

  1、校团委办公室电话:(028)87092098;(028)87092751

  2、校团委邮箱:swufeyishu@163.com

  3、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7092355

  4、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b.swufe.edu.cn/

  十、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