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交通大学特长生招生章程
按照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推进普通高校招生综合选拔录取标准和多元化评价机制创新,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4年特长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艺术团队和体育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2014年重庆交通大学面向重庆招收声乐、舞蹈、器乐项目艺术特长生和游泳、足球(限招男生)、田径(除3000米障碍、马拉松、10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50公里竞走、20公里竞走、10公里竞走、撑杆跳高、链球、十项全能、七项全能以外)项目体育特长生以及按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中规定的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
第二条 2014年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对报考三校声乐、舞蹈、器乐项目的艺术特长生进行联合测试。
第三条 2014年重庆交通大学对报考田径、游泳、足球项目的体育特长生进行校测。
第四条 按照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面向重庆招收艺术特长生18名,体育特长生9名,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1名。具体分项目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学校艺术团队和体育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进行安排。
第二章 艺术特长生招收办法
第五条 声乐、舞蹈、器乐项目艺术特长生招收办法详见《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4年招收艺术特长生联合测试工作方案(试行)》(附件一)
第三章 体育特长生招收办法
第六条 报名条件及对象
(一)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普通文、理类专业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田径、游泳、足球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认定后(集体项目仅主力队员有申报资格),可申报体育特长生。
第七条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于本章程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7日下午16:00时期间将《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可登陆http://www.cqksy.cn/下载)、《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可登陆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cqjtu.edu.cn下载)各一份,按要求如实填报并经所在中学签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招生科,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上予以公示。
第八条 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
①田径、足球:2014年4月27日上午9:00
②游泳:2014年4月27日下午3:00
2.测试地点:
①田径、足球: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中心运动场
②游泳: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游泳池(注:请考生于4月27日下午1点前到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招生就业处报到,统一乘车前往双福校区进行测试)
(二)测试内容(所需运动服、运动鞋自备)
1.游泳:
按考生所报单项竞赛规则进行专项运动测试。
2.田径:
按考生所报单项竞赛规则进行专项运动测试。
3.足球
(1)非守门员
①基本技术测试(占测试成绩60%)
A.颠球(在运动范围3米直径圆圈内,1分钟计时颠球,每人可测两次,以最好成绩计分。占测试成绩20%);
B.25米折返跑(25米距离,每5米一个标志物,考生站立式起跑,用手碰倒各标志物才能折回;每人测试一次。占测试成绩20%);
C.25米踢准(距起点25米处为圆心,以半径0.5米、1米、1.5米、2米四个同心圆为传准目标。考生向目标传球5次,脚法不限。占测试成绩20%);
②实战能力(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考生分在不同的组或队中,进行正式场地的比赛。占测试成绩40%)
(2)守门员
①守门员技术测试(占测试成绩60%)
A.踢、接球(测试守门员踢、接长传球。占测试成绩的30%)
B.位置技术能力(测试守门员扑、接射门球。占测试成绩的30%)
②实战能力(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考生分在不同的组或队中,进行正式场地的比赛。占测试成绩40%)
(三)测试标准
各项目测试方式和评定标准,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体育特长生测试办法》。
第九条 认定
经我校体育特长生专家评审组测评、认定,并经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的测评结果将在学校网上予以公示,并分别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条 招生录取
我校只招收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顺序为A)填报为重庆交通大学的体育特长生,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招收办法
第十一条 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的报名条件详见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相关内容。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的考生必须于本章程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日下午16:00时期间将《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可登陆http://www.cqksy.cn/下载)、《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报并经所在中学签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招生科,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上予以公示。
(二)我校将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公示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三)我校将组织专项专家评审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其相关特长进行测试认定。
(四)认定合格的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考生将在我校招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并分别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我校只招收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顺序为A)填报为重庆交通大学的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前由市教育考试院在重庆招考信息网上公布各科成绩分数),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与我校联系,得到学校的认可后再填报我校志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特长生招生事宜,有关报名、测试认定和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招生科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2652498
联系人:袁老师,付老师,蒋老师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sjy.cqjtu.edu.cn
附件一 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4年招收艺术特长生联合测试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二 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
附件三 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四 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五 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六 重庆市2014年特长生合格考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