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推进北京科技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行动计划”,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5]1号文件精神,我校可在高中毕业生中,通过全面考核测试,降分招收部分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学生。我校将举办“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安徽、湖北、云南、陕西、甘肃有文科及理科录取计划,其它省份只有理科录取计划)。各省考试科目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章程)与统招生一致。
二、招考类别
三、报考条件
1、综合素质:
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有舞台表演经验,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
2、专业素质:
声乐类:具有独唱能力,识五线谱,参加过大型演出;
舞蹈类:女生要求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测试。具有独舞能力,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器乐类:管乐、民乐、弦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2年以上。
表演类:具有良好的话剧表演基本功及艺术修养,参加过大型演出。
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艺术项目
四、报名与初审
1、报名:
请考生登录http://art.ustb.edu.cn,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下载并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报名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我校。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14:00至2015年1月28日17:00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5年1月30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2)邮寄资料:包括报名表、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所参加乐团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该生在校乐团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中学公章)、近期个人表演DVD光盘(音乐类需要同期录音,不允许后期处理)以及高中以来比赛活动中最高荣誉证明复印件。所有材料恕不退还。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通过初审。
(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35室
收件人:校团委文体部邮编:100083
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的字样。
2、初审:
我校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审。
2月8日在报名系统上公布初审结果,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凡通过初审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参加报到和测试。
五、测试程序
1、报到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2:30—下午5:303月7日上午8:30—11:30
地点:校学生活动中心
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文化课测试时间:2015年3月7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
3、艺术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3月8日全天
4、测试内容: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
声乐类:自备歌曲一首、视唱练耳(五线谱);
舞蹈类:自备舞蹈一个、基本功、模仿、技巧展示;
器乐类:自备曲目一首、视奏一段(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表演类:自备小品片段一个、自备朗诵一段、即兴测试;
文化课测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每门100分。
注:(1)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等演出相关物品;我校可为考生提供CD、mp3等播放设备。
(3)器乐类测试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测试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员。
(4)我校可提供的乐器:声乐考场:钢琴;管乐考场:定音鼓、14*5英寸音乐会小军鼓(五组响弦)、4.3八度马林巴、架子鼓、3.5八度木琴;民乐考场:民族排鼓、中国大扁鼓、中国小扁鼓。
六、录取说明
1、优惠分值: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准,签约类型为两档:(1)降20分档,即高考实际考分应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降至一本线档:即降至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认定标准:按照文理科分别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各个项目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
(1)文化课测试成绩必须达标。
(2)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必须80分以上。
(3)符合条件(1)(2)考生,根据签约人数,按各艺术专业项目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次获得降分优惠。根据艺术团需求,对少数艺术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降至一本线。
3、如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或如某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我校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4、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5、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且必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方能签订协议。对于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生源,必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方能签订协议。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及测试时均需持身份证原件。
2、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010)62333080
咨询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1月30日,3月2日至3月7日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