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0年清华大学将举办“第二十二届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以下简称“冬令营”),选拔艺术特长生。
一.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2010年高考毕业生,可以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
1.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2.在以下艺术项目中具有突出特长:器乐、声乐(美声或者民族唱法)、舞蹈(不含霹雳舞、街舞;男生身高在1.72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4米以上)、话剧类(含小品、主持及电视栏目主持)、曲艺(含相声、快板等)、京剧(各行当均可)、书画(西画、国画、软笔书法)。
其中,西画特长生限理科生,填报专业限汽车工程系车辆工程专业(车身设计方向)。
二.不招收项目
我校2010年艺术特长生不招收项目:萨克斯管、双簧管、古筝、古琴、琵琶、竹笛、竖琴。以上不招项目考生可报名参加测试,并获得相应艺术等级证书。
三.认定人数
2010年我校拟认定艺术特长生70人。
四.基本程序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学生申请、书面初审、文化课考试、艺术测试、认定公示等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需通过“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网上申请材料,由中学填写意见并在照片及中学意见处加盖中学公章。将报名表、1寸照片1张(与网上提交照片同一底版,背面标明考生姓名和特长)、“艺术特长测试费汇款凭单”复印件在11月2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书面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名单,并通过报名网站通知考生。
3.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特长测试的考生需参加五校合作自主选拔考试通用基础测试。考生在进行网上申请时需选择参加笔试考点(目前在全国29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生可自由选择)。考生通过初审后,需登录报名网站另行缴纳文化课考试费200元。报名网站确认付费成功后至考前,考生均可在任何时间使用A4纸自行打印文化课考试准考证。
通用基础测试(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其中物理70%,化学30%)
通用基础测试(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人文与社会(其中历史40%,地理30%,政治30%)
4.艺术特长测试
(1)测试内容
a.音乐类
演奏或演唱:准备两首曲目,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学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时5分钟。
基本功测试:声乐类考视唱,可自愿报名展示钢琴演奏;器乐类考视奏。视奏一般为五线谱,声乐视唱、民乐视奏中可选择简谱。
b.舞蹈类
表演: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舞蹈节目,现场自选一个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加演另一个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剧目表演限时4分钟。
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等。
c.戏剧类
表演:话剧:准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小品表演;主持:自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栏目主持;曲艺、京剧:准备两个种类节目各一个,表演限时6分钟。
基本功测试:话剧、主持:命题表演,限时3分钟;曲艺、京剧:基本功测试由评委现场命题。
拟报考清华大学电视台栏目主持的特长生,须进行试镜测评。
d.书画类
中国画:命题创作、自选创作、速写(写意或工笔任选,花鸟、山水、人物均可);
西画:素描、色彩、速写。车身设计加试(专业设计和综合测试);软笔书法:命题、
临帖、自选。
(2)艺术测试地点
艺术测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举行。
(3)乐器、伴奏及用具
清华大学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钢琴、低音提琴、定音鼓、大号、木琴、排鼓、架子鼓、扬琴、古筝。学生也可自带。
舞蹈、声乐、戏曲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带等);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带伴奏。
书画类测试中,提供西画纸张,素描4开,色彩 8开;国画、西画速写16开;国画纸张可自备,大小自定;书法纸张可自备,大小自定。学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4)测试结果
我校将根据考生艺术测试成绩颁发《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级证书》(分别为一级优秀、一级、二级优秀、二级、三级和纪念证书)。
5.艺术特长生的认定及公示
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和艺术特长测试的成绩、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认定艺术特长生。若某艺术项目的学生水平没有达到要求,将取消本年度该项目的招生计划。其中打击乐的艺术测试等级必须达一级优秀,否则取消认定指标。
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签订《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在高考录取中,签约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根据协议书的认定内容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冬令营期间,将有部分大学在我校进行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我校可根据高校需求将测试结果向相关院校招生部门提供。
6.艺术特长生考生兼报自主招生
考生可以在申请艺术特长生测试的同时,申请自主招生测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当同时选择“特长生”和“自主招生”。考生应当按照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的规定,分别准备报名材料,并将两份材料分别寄至艺术教育中心和招生办公室。两类招生的初审工作将分别独立进行。
同时通过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初审的,在文化课考试中除参加通用基础测试外,还应当参加我校的特色测试。
此后,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将按照各自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考核和认定,各项考核的时间不发生冲突。考生最终同时获得认定的,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签约,获得一项分数优惠政策。
五.日程安排
2009年11月5日0:00—11月25日24:00 网上注册、填写、提交、打印及寄送申请资料(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2009年12月20日起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2010年1月上旬 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后2周左右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文化课考试成绩
2010年1月12日起 考生可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艺术特长报到、测试及相关时间安排
2010年1月23日 参加艺术特长测试的考生报到,安排开营式。
2010年1月24日起 艺术测试按序进行
六.其它相关事项
1.考试费用
(1)文化课考试费用200元,报考我校艺术特长测试考生通过初审后,需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纳。
(2)艺术特长测试费200元。
请按以下要求汇到清华大学账户(其它汇款方式无效)。
账户名称: 清华大学
帐 号: 0200004509089131550
开 户 行: 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用途: 请写明艺术测试、学生姓名及特长
2.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文化课、艺术测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加艺术测试期间,我校将提供住宿信息供学生参考。
3. 报到时所需相关证件及照片
1)报到及艺术测试时所需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者带户口复印件)、学生证;
2)1寸照片一张(与网上提交照片同一底版,用于制作艺术特长测试准考证);
3)艺术特长测试费汇款凭单原件。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84627(联系人:王莉)
通讯地址: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00084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