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2021〕2号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县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各地各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落实卫健部门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考点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有序错峰离场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3.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涉密环节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各环节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和升级,确保运行规范有效。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双监考”及巡考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值班制度,教育、宣传、网信、卫健、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考试期间联合办公,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5.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作为重要内容,让学生全面理解诚信做人的重要性和考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
6.完善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激励机制。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参与命题、考务、评卷等工作的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考试相关工作的成果与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挂钩,调动优秀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各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妥善解决参与命题、试卷监印、安全保密、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各级各类学校都有责任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任务,对需要作为考点的,以及需要抽调教师参加命题、监考、评卷等工作的,有关学校要合理调整教学安排,全力配合,不得推诿。
二、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7.加强计划协调与管理。主动做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承接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大省生源充足的优势,大力争取优质招生计划。各高校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8.实施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1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优化招录程序,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
9. 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衔接,做好政策宣传,组织中学在高一新生入学、各学期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高考报名政策。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三、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10.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教、考、招各个方面,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中学要提高认识,积极作为,认真贯彻高考综合改革要求,扎实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加快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建设,夯实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基础。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衔接,进一步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11.积极配合实施强基计划。各地要配合试点高校开展政策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的优势、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引导“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考生踊跃报考。规范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体现学生思想品德、专业兴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等方面情况,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
12.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各地各校要深入总结高职扩招工作经验做法,将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针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为各类学生接受高职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职业技能测试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教育部将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招生,适当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
四、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
13.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中学和高校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要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4.全面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考政策。
15.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市、县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省属高校要严格执行经审核的招生章程及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严格招生计划执行,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予以问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对违规承诺争抢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优化高校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6.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各级招委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17.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各地各校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要充分发挥中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政策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虚假宣传、违规开展志愿填报指导的经营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强对复读考生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升学观和成才观。
18.精心做好考生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进一步优化考试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控,加强对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点击查看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