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优秀人才途径,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2号) 精神, 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概况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是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23.43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图书馆藏书75.59万册,现有教职工515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7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96人,在校生规模超万人。 设有机电、建筑、经贸、信息、人文、基础部、中专部五系二部。全日制专业41个。
建院以来,先后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09年以优秀等次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侧重招收六安市(含下辖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12年自主招生计划600人,考生按类别报考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类别。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序号 |
专业 |
所属类别 |
计划数 |
1 |
园林技术 |
农林类 |
100 |
2 |
数控技术 |
机电类 |
60 |
3 |
会计电算化 |
财经类 |
100 |
4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类 |
60 |
5 |
旅游管理 |
旅游类 |
60 |
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应用类 |
100 |
7 |
服装设计 |
服装类 |
60 |
8 |
文秘 |
文秘管理类 |
60 |
合计 |
—— |
600 |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2.身体健康。体检工作按《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皖教职成〔2012〕1号)第五条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2月20日—26日参加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3月10日—4月10日登录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vtc.edu.cn/)自主招生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写《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并打印。报名时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3.寄(送)报名材料
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②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纸质表格(自行打印)一份;
③参加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号通知单复印件一份;
④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具体加分政策按照《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皖教职成〔2012〕1号)第十条规定执行);
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报名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必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寄(送)达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材料可由考生寄(送)至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送)。材料寄送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237158(如选择邮寄报名材料,请使用邮政EMS快递)。
以上材料应当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我院将向所在学校通报,并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4月15日—4月20日考生可登录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vtc.edu.cn/)自主招生专栏查看报名结果。
三、考试与评分
1.考试时间与地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4月21日携带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确认,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须知,熟悉考场; 4月22日进行考核。
2.考试与评分办法: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采用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总分500分。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①笔试内容及方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文化课综合(含语文、数学)和专业课综合。采用同一份试卷,一次考完方式进行测试。
②面试内容及办法:主要考核学生的素质及技能,由专业教师组成面试小组,对不同类别考生分组进行面试。
凡符合《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皖教职成〔2012〕1号)第十条规定加分政策的,可在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加分。考生加分须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确认。考生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相同类别的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再相同时,专业课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安徽省2012年对口高考及录取。
4.拟录取名单于2012年4月26日在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vtc.edu.cn/)公示一周后,于2012年5月20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第七章 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第八章 其他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2.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开通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九章 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院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六寿路
咨询电话:0564-3711032 3713016
本章程由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