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六、招生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七、招生对象:已获得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的考生,或已获得2012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财经类、旅游类考生。
八、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1 |
会计电算化 |
3 |
专科 |
对口(财经类) |
70 |
文科 |
20 |
||||
理科 |
10 |
||||
2 |
连锁经营管理 |
3 |
专科 |
对口(财经类、旅游类) |
70 |
文科 |
20 |
||||
理科 |
10 |
九、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 日—2012年3月25日,登录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www.aftvc.com)进行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十、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十一、资格审核
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十二、领取准考证需交验的材料
2012年 4 月20日由考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三楼)携带下列材料领取准考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由网上填报打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1份;
3.3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等到校审验;
4.交纳报名测试费100元/人。
十三、综合测试内容及时间。测试内容:语文(90分)、时事政治(60分、包括社会时事、思想品德和身心素质)。测试时间:2012年 4 月21 日8:30~11:30。
十四、录取规则:学院依据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划建档线,对于达线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十五、咨询电话:0551-3865888 0551-3865837
十六、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十七、监督机制: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
十八、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报教育厅取消其学籍。
十九、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十、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
二十一、申诉电话:0551-3865803
二十二、时间安排
1.2012年2 月15 日前完成自主招生方案并上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进入自主招生宣传工作。
2.2012年 3 月 12 日~ 3 月 25 日网上报名。
3.2012年 3月 26 日~ 3 月27 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4.2012年 3月 31 日前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网址:www.aftvc.com)查询。
5.2012年 4月19日前完成综合素质测试的准备工作。
6.2012年 4 月20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并交纳综合素质测试费。
7.2012年 4 月21 日8:30~11:30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8.2012年 5 月10 日~5 月11 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9.2012年 5 月 20日完成录取工作,开始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新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