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对象
(一)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应、历届中职技校机电类、建筑类、电子类、计算机类毕业生。
(三)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300人) |
学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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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理科 |
对口 |
||||
1 |
煤矿开采技术 |
12 |
18 |
30 |
3年 |
只招男生 |
2 |
矿山机电 |
12 |
18 |
30 |
3年 |
只招男生 |
3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25 |
35 |
|
3年 |
只招男生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5 |
35 |
|
3年 |
只招男生 |
5 |
矿山地质 |
25 |
35 |
|
3年 |
只招男生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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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141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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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口类专业,中职技校机电类、建筑类、电子类、计算机类毕业生均可报名。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安徽省户籍。
2.具有参加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已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普通应、历届高中(中职技校)毕业生。
3.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及煤炭企业招聘员工的身体条件要求(详情见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招生就业网页)。
4.根据煤矿企业招聘员工的要求,考生必须是1990年以后出生的男性。
5.应、历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须达到C等级以上;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材料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相关证明)、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考号、4张2寸彩色近期同底照片。
2.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相关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考号、4张2寸彩色近期同底照片。
(三)报名办法
1.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须于2月20日—22日参加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未参加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须于3月1日—5日进行补报。
2.考生获得由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后,于3月10日—4月13日,登录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并打印《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或来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考生须于4月13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及100元考试费,到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志愿填报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2.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3.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其他学院。
七、考核录取
(一)考核内容
1.文化基础知识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达到C等级以上(或补考后达到C等级),为合格。
(2)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
采用笔试的形式,主要考查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素质、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专业岗位相适应的兴趣与素质。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有肢体残疾、是否有色盲、色弱等。
(二)考核时间
考生应于4月20日—4月21日上午8时前,携本人身份证来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月21日上午9:00—11:30参加综合素质笔试测试,下午14:00参加综合面试测试。
(三)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1.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来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申报政策加分,签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考试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3.我院自主招生资格审查组负责审核相关材料,确定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将于4月16日—20日在我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录取办法
1.在文化基础知识、综合面试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与高考政策加分相加,合计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分数高低,安排录取专业。我院网站将于4月27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2.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八、违纪处理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当年报名和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九、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以及考生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十、申诉受理
考生及家长对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自主招生信访稳定组申诉。
十一、毕业去向
根据学院与淮南矿业集团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定向到淮南矿业集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矿区工作,工资待遇是淮南矿区同等岗位薪酬的1.2倍。
十二、其他事宜
(一)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的其他待遇与普通(对口)高考录取新生相同。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每生3900元/年。
(四)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4—6640567 6647358
监督电话:0554-6646239
申诉电话:0554-6656906
网址:http://www.hnvtc.ah.edu.cn
电子邮箱:hnvtczsb@sohu.com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2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