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简章
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继续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办法,现将专业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达到体育专业招生身体条件要求者可报考。
二、文化报名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按时(2008年11月15-20日)到户口所在市、县招办参加文化课报名,且报考类别为体育(文)或体育(理),报考文史、理工类的考生不能兼报体育类。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三、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办法
1.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联系电话:0553-5910161(招办),0553-5910709(体育学院))
2.报名时间:
第一批3月11-12日,宿州、合肥、滁州、马鞍山、铜陵考生;
第二批3月13-14日,阜阳、淮北、六安、安庆、池州考生;
第三批3月15-16日,亳州、淮南、蚌埠、巢湖、芜湖、宣城、黄山考生。
3.报名办法:考生本人面报。报名时须交验: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备存);
(2)市县招生办打印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5张;
(3)缴纳报名考试相关费用等。
4.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详情见相关院校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四、专业考试
1.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800米跑。
2.考试地点与时间:
全省统一安排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考生必须自带塑胶跑道专用跑鞋),考试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宿州、合肥、滁州、马鞍山、铜陵考生,4月11-12日报到,4月13-17日考试;
第二批:阜阳、淮北、六安、安庆、池州考生,4月16-17日报到,4月18-22日考试;
第三批:亳州、淮南、蚌埠、巢湖、芜湖、宣城、黄山考生,4月21-22日报到,4月23-27日考试。
五、招生计划
我省和有关省外院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见《2009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见各有关院校招生简章。
六、填报志愿
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批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次。两个批次均试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兼报志愿时间与文史、理工类相同。文史、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体育类。
七、录取
1.体育类文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体育(文)、体育(理),本、专科各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其中本科一般按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高职(专科)一般按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综合分按招生计划的120%确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综合分按招生计划的150%划定。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体育类文化分数线,专业综合分达到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依照综合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向招生院校投档。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所有批次投档以考生填报志愿为准,且均不区分文理。兼报文史、理工类志愿者,当文史、理工类与体育类录取时间发生冲突时,以体育类投档优先。
3. 录取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确定,同时由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考试院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九年二月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达到体育专业招生身体条件要求者可报考。
二、文化报名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按时(2008年11月15-20日)到户口所在市、县招办参加文化课报名,且报考类别为体育(文)或体育(理),报考文史、理工类的考生不能兼报体育类。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三、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办法
1.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联系电话:0553-5910161(招办),0553-5910709(体育学院))
2.报名时间:
第一批3月11-12日,宿州、合肥、滁州、马鞍山、铜陵考生;
第二批3月13-14日,阜阳、淮北、六安、安庆、池州考生;
第三批3月15-16日,亳州、淮南、蚌埠、巢湖、芜湖、宣城、黄山考生。
3.报名办法:考生本人面报。报名时须交验: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备存);
(2)市县招生办打印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5张;
(3)缴纳报名考试相关费用等。
4.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详情见相关院校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四、专业考试
1.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800米跑。
2.考试地点与时间:
全省统一安排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考生必须自带塑胶跑道专用跑鞋),考试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宿州、合肥、滁州、马鞍山、铜陵考生,4月11-12日报到,4月13-17日考试;
第二批:阜阳、淮北、六安、安庆、池州考生,4月16-17日报到,4月18-22日考试;
第三批:亳州、淮南、蚌埠、巢湖、芜湖、宣城、黄山考生,4月21-22日报到,4月23-27日考试。
五、招生计划
我省和有关省外院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见《2009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见各有关院校招生简章。
六、填报志愿
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批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次。两个批次均试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兼报志愿时间与文史、理工类相同。文史、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体育类。
七、录取
1.体育类文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体育(文)、体育(理),本、专科各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其中本科一般按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高职(专科)一般按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综合分按招生计划的120%确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综合分按招生计划的150%划定。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体育类文化分数线,专业综合分达到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依照综合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向招生院校投档。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所有批次投档以考生填报志愿为准,且均不区分文理。兼报文史、理工类志愿者,当文史、理工类与体育类录取时间发生冲突时,以体育类投档优先。
3. 录取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确定,同时由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考试院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九年二月
高考工具
专题策划
招生联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