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3-02-28 来源:高考网

一、学校名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津西路16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数(500人)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类别

计划数

招生   对象

备注

1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高职(专科)

文理兼收

(文30;理20

50

应历届       高中生     

 

2

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

3

高职(专科)

文理兼收

(文30;理20

50

 

3

数控技术

3

高职(专科)

理工类

50

 

4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高职(专科)

理工类

50

企业订单班

5

市场营销

3

高职(专科)

文史类

50

企业订单班

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高职(专科)

机械类:30

电子类:20

50

应历届       中职生

 

7

应用电子技术

3

高职(专科)

机械类:30

电子类:20

50

 

8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高职(专科)

机械类

50

 

9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高职(专科)

机械类

50

 

1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高职(专科)

信息技术类:30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0

50

 

说明:1.市场营销专业“订单班”合作企业:上海东方激光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经企业面试合格的学生,企业承诺学生拿到毕业证后到企业就业,除正常劳动报酬外,企业将学生在校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按三年返还,每年返还5000元,共计15000元;

      2.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订单班”合作企业:温州人本集团。

 

六、报名程序及录取规则:

(一)报名条件

1.具有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其中,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达C等以上(含C等);

2.具有2013年安徽省对口升学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3.必须参加高考报名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应历届毕业生,必须在取得高考(对口升学)考生号后登录我院网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31302013324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请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ahcme.cn,网上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

3.志愿填报说明: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设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跨科类填报专业视为无效;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按招生对象类别报名,设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得跨类别填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注:信息技术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只设1个专业志愿

4.报名测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5.领取准考证时间:

1)中职校长实名推荐生:328

2)高中生:328--29日;

3)中职笔试生:328--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应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同时提供加分材料原件;

★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领取,并当场对报名信息确认签字

6.咨询

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现场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事宜

2)学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津西路16  邮编:241002

3)需要邮寄材料的同学,为避免邮件中途丢失,请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其他快递概不接收,敬请谅解配合。

   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津西路16号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4)学院网站:http://www.ahcme.cn

5)咨询电话:0553---59751165975118

6)咨询QQ 15451686481545664403

(三)资格审查、公示

1.应历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因信息失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后,于327在我院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3.考生选拔总成绩中的自主加分项,按照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2013年公布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加分分值不累计,按最高值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同学于324前将加分材料复印件(1份)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4.对提供加分材料的考生,经校验合格后,于328在我院网站公布名单;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324前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327在我院网站公示;

6.校长实名推荐制考生面试结果于330在我院网站公示。

(四)招生选拔办法与内容

1.高中毕业生选拔办法与内容

1)考生选拔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60%+学院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自主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660分,学院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确定办法:依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面试资格。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属类别,依据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生为人文与社会基础,语文,英语,数学;理科生为科学基础、数学、语文、英语。

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4)学院综合素质面试办法:

1)根据面试人数,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面试组,每组成员若干名,设组长一名。面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综合素质评分;

2)采取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面试工作人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范围包括: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职业倾向特长等基本情况;

3)面试程序:

a、文理科考生统一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

b、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采取现场抽取面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面试人员随机提问;

c、由每个面评人员独立打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统计方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d、填报订单班的考生,企业参与面试。

2.中职毕业生选拔办法与内容

1)凡在教育、人社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机械类、电子类、信息技术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可免试录取;

2)今年我院仍考察部分省级及以上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对于遴选出来的学校,将(寄)送我院2013年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相关要求文件至学校。

1)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

2)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办法同应历届高中毕业生面试办法;

3)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仍可凭准考证继续参加我院331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3)符合我院报名条件(除校长实名推荐、免试)的其他中职类考生,须通过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考生选拔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自主加分;

2)测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200分;

3)测试范围:参照《2013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3.面(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1)中职校长实名推荐生面试时间:     2013329上午830开始

2)高中毕业生面试时间:             2013330上午830开始

3)中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2013331上午830开始

地点: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五)录取、公示及查询

1.应历届高中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中职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90分。若未达到合格线,将不予录取;

2. 分数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学院依据考生选拔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未满足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若未填服从志愿,予以退档;

  (注:信息技术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只设1个专业志愿)

3.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1)凡在教育、人社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机械类、电子类、信息技术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可免试录取;

2)参加校长实名推荐的,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注: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20%);未通过面试的考生若参加笔试,则按笔试的录取办法录取;

4.当成绩相同时,应历届高中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应历届中职生按卷面专业课部分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5.预录取考生名单于41--- 43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名单待省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在我院网站公布,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七、颁发学历证书和学校名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津西路16   邮编:241002

学院网址:http://www.ahcme.cn

咨询电话:0553---5975116     5975118

十、相关事宜

1.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测试,若被正式录取,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3. 未尽事宜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