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继续扩大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记者5月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继续扩大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
这些专项计划中,“农村贫困专项计划”从前年开始实施,范围为国家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我省涉及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临泉、阜南、颍上、寿县、霍邱、金寨、利辛等12个特殊困难县和颍东、砀山、萧县、灵璧、泗县、裕安、舒城、石台等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共计20个县区。招生对象为具有农村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由中央部委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高校承担。 2014年全国专项计划招生总规模扩大至5万名。
面向农村考生的“农村自主选拔录取”,参与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它们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原则上不低于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如同济大学的“筑梦计划”等。其录取流程与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程序相同,即考生须通过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拔测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院校要求。目前,此部分考生正陆续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此外,我省列入第一批本科批次招生院校实施的“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原则上不少于高校在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2%。招生对象为我省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除“农村自主选拔录取”的文化课分数要求由招生院校根据考生自主选拔测试成绩自行确定外,“农村贫困专项计划”和“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原则上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院校所在批次控制线。若院校在批次线上不能完成计划,可降20分录取,即在填报志愿时,成绩达到一本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