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继续招收保送生。凡符合要求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招生对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8年保送生招生专业有:英语、德语、法语、法语(国际关系)、日语、西班牙语、西班牙语(商务)、葡萄牙语、俄语、阿拉伯语、波兰语、拉丁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语、斯洛伐克语、阿尔巴尼亚语、斯洛文尼亚语、冰岛语、朝鲜语、朝鲜语(商务)、马来语、土耳其语、僧伽罗语、希伯来语、祖鲁语、尼泊尔语、孟加拉语、泰米尔语、阿塞拜疆语、梵语巴利语,30个专业(方向)。
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外校组织考生报名,并于2018年1月4日前提交《关于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保送生的函》(点击文件名可下载)。
2.符合条件的考生(含小语种高起点考生、北外学院考生)须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没有在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5日24:00
3.学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由所在中学在打印件上盖章并签署推荐意见,然后将盖章的打印件扫描后回传至系统。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请勿邮寄纸质材料。我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以确定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名单范围内录取,凡不在该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报到
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本人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14:30-15:30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学生中心楼学生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到手续。15:30-16:15在学生中心楼十二大教室进行考前培训。
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月13-14日进行考试,其中13日进行英语和语文笔试,14日上午进行口试面试。
(二)考试科目
英语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语文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口试面试(考试时间约为12分钟,满分20分)。
(三)录取原则
1.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高考绝密程序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统一阅卷。
2.口试面试成绩达到12分的,计入总成绩,达不到的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分为A、B段。
A段(可选):鼓励考生报考非通用语专业。可填报波兰语、拉丁语、罗马尼亚语、斯洛伐克语、阿尔巴尼亚语、斯洛文尼亚语、冰岛语、朝鲜语、马来语、土耳其语、僧伽罗语、希伯来语、祖鲁语、尼泊尔语、孟加拉语、泰米尔语、阿塞拜疆语、梵语巴利语等18个专业中的一个,总分达到212分的,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分男女生择优提前录取,录满为止。
B段(必选):考生可在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中选报。A段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男女生分别择优录取。
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4.法语、法语(国际关系)专业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5.阿拉伯语、马来语、土耳其语专业只招男生。
(四)我校将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初选名单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至外国语中学。
五、监督机制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接受投诉。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六、附则
(一)我校不收取报名费。
(二)本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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