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复旦大学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

2018-12-27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和《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8)7号),我校研究决定举办复旦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旨在传播复旦大学人文精神,选拔符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理念、具有显著的外语学科特长并对中国文化有深刻理解和领悟的学生,对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招生优惠政策。

  一、招生计划

  本次体验营招收的保送生计划数为80名,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包括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朝鲜语、西班牙语。

  二、招生对象

  学生注重全面发展,热爱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具有显著的外语学科特长,具备教育部外语类专业保送生资格,有志于在外语类学科潜心发展。

  所在中学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具备外语类专业保送生资格,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校申请参加本次体验营:

  (一)校荐。我校参考近年外语类保送生生源质量及生源分布情况确定各中学推荐名额。各中学根据本简章要求推荐优秀学生,并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公示推荐方案及学生名单。

  (二)自荐。其他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报名。

  三、报名方式

  校荐学生和自荐学生均须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7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1月11日左右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学生提交上传的报名申请材料及中学推荐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该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影响全面评判学生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选拔认定程序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入选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平台通知:因机房搬迁,学信网和新职业网相关站点将于2018年12月29日18点到2019年1月2日8点期间暂停所有服务。请考生避开此时段报名。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的学生获得入营资格。

  (二)体验营期间将进行初试和复试。

  初试:综合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语文占60%,数学占40%)。自荐学生须参加初试,经我校审核通过的校荐学生免初试。

  校荐学生和通过初试的自荐学生可入围复试。

  复试:由笔试(英语基础测试占70%、中文写作占10%、英文写作占20%)和面试组成。

  根据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择优确定保送生入选名单及不超过30人的递补名单。复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

  (三)保送生入选名单及递补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有放弃保送生入选资格的,我校将在递补名单中进行一轮顺次递补。如再有放弃者,不再进行递补。

  (四)预录取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审核、公示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此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五、体验营安排

  营期为2019年1月17日至1月19日,内容包括:名师讲座、外语交流等。体验营旨在传播复旦大学人文精神,深化营员对外语类等人文学科的了解,培养其对相关学科的学术兴趣,并通过初试(自荐生须参加)和复试进行选拔。营员可于1月15日左右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具体入营时间及安排。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 fudan.edu.cn。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 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bssbm/

  八、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