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拔培养优秀外语人才,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招收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一、报考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择优推荐、公示确认取得保送资格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二、招生专业
英语 |
英语(教育) |
英语 |
俄语 |
德语 |
德语 |
法语 |
西班牙语 |
西班牙语(企业管理) |
阿拉伯语 |
日语 |
波斯语 |
朝鲜语 |
印度尼西亚语 |
印地语 |
泰语 |
波兰语 |
葡萄牙语 |
希腊语 |
意大利语 |
哈萨克语(俄语) |
翻译 |
翻译 |
商务英语 |
语言学 |
各语种均可报名。考生以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作为考试语种。
各语种均可报名。考生以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作为考试语种。
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所有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8个志愿填报;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俄语、哈萨克语(俄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西班牙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德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德语、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可填报法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可填报日语专业志愿。
卓越学院实验班:
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 |
多语种国别区域人才实验班 |
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 |
多语种外交外事人才实验班 |
各语种均可报名卓越学院,在卓越学院实验班中最多选择4个志愿填报。考试语种为非英
各语种均可报名卓越学院,在卓越学院实验班中最多选择4个志愿填报。考试语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
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语言学、英语(国际政治双学位)、翻译(工商管理双学位)、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多语种国别区域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外交外事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学费:5000元/学年;双学位专业:5000-6500元/学年,具体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西班牙语(企业管理)15000元/学年、德语(经济学)15000元/学年(在大一下学期结束时从德语专业选拔,大二开始学习);卓越学院的学费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三、报考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于2021年1月4日中午12: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并签名。报名材料交中学审核确认,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影响全面评判学生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今年保送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入选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结合中学推荐意见,对其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1年1月8—1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综合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考前一天不设报到环节。考核时间:2021年1月12—13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科目:语文笔试(满分15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150分)、外语口试(满分100分)。
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该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录取原则:学校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总成绩=语文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不分文理科类或选考科目,分考试语种择优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卓越学院实验班录取原则:学校在拟录取的保送生中,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的卓越学院英语口试需达到资格线),根据卓越学院实验班限招专业要求和考生所填卓越学院实验班志愿,择优录取。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未通过多级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管理监督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 shisu.edu.cn。
六、其他说明
请所有考生和陪考人员遵守居住地政府和上海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报考考生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牢固树立防范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健全手续,健康赴考。学校综合考核方案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 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八、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