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化工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拔人才,2015年我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真诚欢迎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保送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9日期间,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的保送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书面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打印系统生成的《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保送生申请表》,申请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用表、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三张表缺一不可),并经中学主管校长核实信息、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后(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者将申请表、个人陈述、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用A4纸标准装订成册,于2015年3月30日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字样。
3.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报名状态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报名,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陈述的报名均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保送生招生考核工作。
2.专家评审组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中学推荐情况等综合考虑,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5年4月3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须自行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按保送生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
3.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由学校自主命题,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外语不含听力测试,各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笔试和面试均没有考试大纲。
五、资格认定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同时参考考生面试成绩、学科获奖情况、考生报送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情况确定保送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外语类保送专业仅限英语),并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保送生预录资格考生名单。考生须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该入选考生名单同时报送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保送生资格。
六、录取原则
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2015年高考。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保送生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保送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八、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九、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29
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