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东理工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多样化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25号文件)的招生规定,经学校研究后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
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包括: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英语、德语、日语。
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及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及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http://wsbm.ecust.edu.cn/)报名。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陈述。
书面材料包括:(1)打印的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陈述,(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大表复印件(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3)中学出具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证明,(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上述材料经所在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材料初审结果。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
凡报考我校外语类保送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文化测试和专家面试。文化测试科目为英语,专家面试主要进行学科能力考核。
四、录取及政策
我校将依据考生文化测试和专家面试考核的情况,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和获奖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我校将保送生预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上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五、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7日。
2.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1月19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查询初审结果:2016年1月20日。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4.测试时间及地点:我校于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在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组织测试。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内容。
5.综合测试结果查询:另行公告。
六、监督与实施
保送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八、具有保送资格名单查询
教育部公布具有保送资格名单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