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南政法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成绩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一、招收保送生条件
凡具备2016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意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均可),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尤其欢迎具备2016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
招生计划为我校2016年招生总计划的1%。
非外语类保送生可选报我校2016年招生的所有专业(提前批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详细规定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
外语类的保送生只能选择英语文学类专业。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5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5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5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保送生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
2.考生自荐书(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学科特长、人生规划、社会实践等。
3.考生本人申明(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一名本校校长或教师推荐报考我校的推荐信(含推荐人联系电话)。
6.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验证)。
材料邮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82967258088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准予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并确认。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面试
2.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13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予以公布)。
(二)考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三)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程序
(一)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二)录取。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推荐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监督电话:023-67258493。
八、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