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7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报名条件
经公示,获得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外国语中学(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高中毕业生,要求外语基础扎实、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主修外语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7年外语保送生计划招生120人,其中英语105人、高起点小语种日语3人、德语5人、法语5人、西班牙语2人。
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以“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德语、俄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7个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教学司﹝2016﹞7号)和学校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在上述7个专业范围内确认主修专业,高起点小语种考生只能确认到对应小语种专业。我校高起点小语种招生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三、报名程序
1.中学推荐:中学向我校推荐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推荐名单须在中学校内按要求公示。中学必须在2016年12月20日前将盖有中学公章的推荐名单传真至我校本科生招办(0571-88981979),并将推荐名单原件用EMS邮寄至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推荐名单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邮箱myf@zju.edu.cn。
2.网上报名:被推荐考生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在线报名”(点击进入),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日-5日。考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资料,并打印申请表。
3.申请材料准备: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浙江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需由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b.《个人陈述》,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撰写并手书。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需由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4.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务必由考生本人在面试现场递交面试专家组,恕不接收邮寄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资格。
2.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审核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试总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英语语种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为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2)高起点小语种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外语包括英语和小语种,笔试总分100分;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小语种外语单项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五、录取办法
1.英语语种考生和高起点小语种考生分别划定英语单科合格线。根据考生综合能力测试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定,按语种、考生有效综合测试总分(无缺考科目且英语单科合格)分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协议签订:我校将与拟录取保送生签订保送生协议,协议一式三份邮寄至中学,其中一份考生签字、中学盖章后由中学统一用EMS寄回至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联系电话:0571-87951006),其余二份协议由考生及中学留存。
3.公示:学校将按规定期限内返回协议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无疑义,保送生录取资格正式生效。
4.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并根据各省考试院投档安排予以录取。
5.通知书发放:保送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2016年7月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
六、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日~6日。
2.打印准考证:2017年1月9日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钢笔(水笔)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禁止携带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测试时间:笔试:2017年1月11日晚上6:00-9:00。
综合面试:2017年1月12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小语种单项面试:2017年1月12日上午11:00开始。
综合面试、小语种单项面试时间请考生2017年1月11日到紫金港校区东1A张贴区查看,考生根据本人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东六3楼候考室候考,具体面试考场由学校纪检部门现场抽签决定。
4.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七、其他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到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外国语中学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中学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在校优秀学生,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者的保送生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保送生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4.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八、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