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招收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天津籍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1.所需材料
(1)填写《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保送生招生报名表》(见附表),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保送资格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将上述材料于4月6日12:00前报送(或寄送)至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资格审查
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者可申请保送我校,我校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参加考核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将于4月13日在本校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测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4.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保送生人选名单,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和上报。
三、招生专业
考生可报考我校2017年在津招生相应科类专业,艺体类专业除外。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将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志愿安排专业。
2.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17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生资格;复审资格后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在收到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