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应届高三学生“保送生”工作条例
我校属于全国17所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我校将在以往公开,公正,平稳的做好保送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继续做好保送工作,特制订本校应届优秀高三学生“保送生”工作条例。
一、推荐依据:
1. 进入保送推荐范围的学生须具有浦东外国语学校的正式学籍。
2. 思想品德优秀、遵守校纪校规。在高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高,完成高中阶段课程“三个板块”的学习任务(包括:基础型课程学习情况、拓展型课程学习情况表、社会实践记录表和研究性课程学习记录表),学业成绩优良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高中阶段品德等第优良,对个人行为负责,无违纪行为和处分。
(2)学业情况:完成高中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2018届:由以下几部分组成:①信息、体育、艺术和劳技四门课成绩合格;②高一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语数外三科期末成绩占10%;③高二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语数外三科期末成绩占20%;③高一、高二高考加三中的六门学科会考科目考试成绩占20%;(考试每合格一门得标准分5分,平时成绩满分得标准分5分,其平时成绩计算方法为:地理以高一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平均成绩;生物以高二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高二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平均成绩,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以高一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和高二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平均成绩;英语成绩计算方法为:区统考成绩*60%+校本成绩30%+口试成绩*10%,德法成绩计算方法:德法期终成绩*70%+口试成绩*20%+英语统考成绩*10%);④高三语数外三科成绩(摸底、10月和期中考试,其摸底考试以50%计入总分)加权平均数占50%;由以上四部分的总分排序。
3.正在办理出国手续(以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单为依据)学生,不能参加保送推荐。
4.根据推荐要求,结合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需求和特长,每位学生只能享受一次本地院校的推荐、保送机会,为鼓励学生积极报考外地院校,每位学生也可享受一次外地院校的推荐、保送。但北大、清华、上海交大和复旦四所学校只能报考其中一所,仍可报考其他学校一所。如被确定为正式推荐生参加大学组织的保送生考试,即使未被录取,也算作使用一次机会。
二、推荐程序
1.我校成立高三毕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的推荐工作。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保送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守信。
2.召开全体高三学生会议,传达教育部有关保送工作精神,宣布教育部确定的我校保送生推荐名额数。依据学生成绩排名及综合表现,确定保送生推荐名单并在高三教学区公告栏上公示五天。公示后无特殊情况,将名单上报上海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3.收到各大学要求推荐的书面通知即张贴公布(原件的复印件),让学生清楚大学招收保送生的具体条件。学生根据各人情况自愿报名,报名申请以学生亲笔签名为依据。报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方可有效。一经揭榜确定不可擅自退出;如决定退出须在截止时间前凭学生及家长双方签名的书面申请办理。
4.高三毕业工作组根据各大学要求推荐人数、推荐要求和学生报名的情况,根据学生成绩排名及综合表现,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高三教学区公示栏公示三天。
5.推荐名单公示后无异议,学校办理提供保送生书面证明资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保送须知:
1.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一经公示,在高三毕业之前,学校将不协助办理名单中这些学生的出国手续、不开具出国成绩。
2.将获得推荐保送到大学的学生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在保送推荐过程中, 若政策有变化,学校也会相应地及时调整并向学生通报。所有保送工作的操作最后以教育部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四、本简章和条例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