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高考作文的“常识”性尴尬

2009-06-08 来源:招考无忧

  “我们生活在常识中,常识与我们同行。有时,常识虽易知而难行,有时常识须推陈而出新……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生活中与‘常识’有关的经历或你对‘常识’的看法。”这是广东今年高考的作文题。

  舆论评论这一题目出得颇为“新颖”,可是我却很为考生们捏把汗——他们的“常识”观会不会不被阅卷者所“欣赏”,而出现“偏离”的问题呢?也就是说,按照教育的“常识”,作文是不应该有主题先行的要求、观念对错之禁忌的,学生写出自己的真实所思、所想,表达清晰、逻辑严密,就有了成为好文章的基础。而如果阅卷者没有这样的基本常识,学生们对于常识的表达,就可能出现问题。

  笔者的忧虑并非杞人忧天。去年笔者应邀参加一次广播节目,谈论高考作文,节目中,就有好几位家长谈到对孩子作文题材的担忧。一位家长问,他的孩子在作文中,没有选择地震题材,这样会不会失分啊?

  不是写自己想写的作文,而是写老师喜欢的“作文”,在作文练习时,背诵大量的范文,在考试时,视题目而去套范文,成为不少学生保证作文基本成绩的“法宝”。最近,笔者在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集”中,看到一篇作文:四年级小作者家里养了一只小乌龟,一天回家,他发现小乌龟从养它的脸盘中逃了出来,小作者着急地找了半天,最后在冰箱里发现了小家伙,原来它太贪吃,在冰箱里“偷东西”吃。老师对这一篇作文的评价是,生动有趣,具有强烈的生活观察力。对于文字是否生动有趣,我不评价,可这是怎样的生活观察力啊,乌龟怎么能爬进冰箱呢?小作者可能担忧大家有顾虑,特别交代早上妈妈忘记把冰箱关牢,但就是没关牢的冰箱,乌龟也是很难爬进去的。难道冰箱里没有柜子?放货处与地是水平的吗?这符合基本的生活常识吗?可是,没有基本生活常识的作文,却得到了生活观察力强的好评,阅卷者有没有常识呢?而经过这一系列的作文训练,在作文中,学生们还能保留多少常识空间呢?

  另外一个常识是,阅读作文,是不能“一目十行”的。去年,高考作文阅卷的亲历者欧阳国胜先生在南方周末撰文说,绝大多数省份作文评分均速每篇只有20多秒钟时间(电脑会自动显示),他同事所在的作文评改小组评改最快的教师平均每篇作文只用了17秒!对应这样的作文阅卷速度,一些中学老师也教给学生作文得高分的技巧,笔者看到,有专家明确告诉考生,高考作文尤其要了解成年人的想法,尽量满足成年人的胃口和需求。其中原因是,判定分数高低的是成年人。小孩子有小孩子的“想法”,成年人有成年人的“见解”,小孩斗不过大人,“想法”必须服从“见解”。这哪是作文,而是成了“攻心术”。

  但愿高考作文阅卷者,不要犯基本的“常识性”错误,才能让考生大大方方谈“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