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2高招录取照顾政策解读
高招录取对部分具备一定条件的考生进行照顾,这些照顾因素针对不同的群体,包括鼓励性和照顾性两类,体现了国家和地方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一些照顾政策。
北京市的高招录取除了执行教育部统一的照顾政策之外,还结合本地实际增设了一些地方照顾项目。
照顾项目分两大类
照顾项目从大方面可以划分为加分投档和优先录取两大类。
加分投档指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投档前按高考总分(裸分)加上附加照顾分之后的分数与其他考生进行排队再投档。加分投档根据照顾项目的不同分为加20分和加10分两种附加分。每批次每个志愿投档前都是根据这样的分数进行排队。有附加分的考生需要把高考总分加上附加分,没有附加分的则以裸分排队,再根据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向高校进行投档。
优先录取也包括两种照顾方式,一是进档优先录取,二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档优先指对符合这类照顾条件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符合这些条件的考生虽然没有享受附加分,但根据志愿和分数被投档到高校之后,应该优先录取,而不应被退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则指考生被投档到高校后,如果一些考生条件相当(相关成绩相同)而计划不足需要退档时,优先录取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
照顾加分四原则
“只照顾一项”原则: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只享受一次”原则:部分照顾项目要求必须是应届生,应届当年才享受照顾,过了那一年之后不再享受该项照顾。
“限北京地区”原则:标注符号“?鄢”的项目中的照顾对象仅适用在北京地区的高等学校。这些照顾项目是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照顾项目之外的,属于地方定的照顾项目,只在北京地区高校适用。
“高校认定”原则:所有照顾因素如何在高校录取过程中体现由高校确定,高校在进档考生中安排专业时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考虑附加分,也可以自行确定只考虑哪些照顾加分项目,以及确定优先录取的适用条件。高校的这些原则都会在该校的招生章程中公布。
与特殊类型招生政策的关系
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其他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则会出现同时享受两类照顾政策或只享受一类照顾政策的情况。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规定本科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本科二批分数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须达到本科二批分数线的65%),即指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分数的最低要求看的是考生的裸分。
至于在艺术特长生和自主选拔录取中,高校是否认可照顾加分由高校确定,考生可以在高校的这些特殊类型招生的章程或简章中查询。
照顾资格需审核
部分照顾项目在高考网上报名时进行采集,并在报名资格确认阶段进行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照顾证明。这部分项目包括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相关军人子女、相关警察子女等。另外一些照顾项目因为有关部门会向市高招办提供名单,因此不需要在网上采集。这些项目包括市级优秀学生、教育部下发的“获奖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三好学生、统测合格的等级运动员和市级体优生、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所有照顾对象名单将进行市、区县、报名单位三级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