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2012-06-25 来源:高考网

  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2014年本市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调整方案。根据新的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由现在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市优秀学生干部由现在的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获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毕业生不再加分投档,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11月,教育部、国家民委等5部门下发《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调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提出总要求:逐步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在此宗旨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吸纳各方意见,对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作出如下调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调整方案将从2014年开始正式实施。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毕业生”三个项目由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不再加分投档,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烈士子女由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20分投档。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仍为增加20分投档。将全市统一测试项目调整为10项,即: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和跆拳道。其中,前8项为教育部规定测试项目,后两项为本市选定测试项目。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由原来的加10分,改为不再加分投档,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者”不再加分投档。

  6.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加分项目纳入到教育部确定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项目中,仍为增加20分投档。

  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由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

  8.“少数民族考生”由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

  取消对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高中会考及平时成绩优秀或相关科目成绩优秀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