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2010北京高考方案:好歹搬动了一条桌腿
近日,北京市2010年高考改革新方案公布,一时引起媒体热议。此方案中较吸引眼球的,有“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将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在统招录取、自主招生中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一条。乍一看,此举措颇有突破性,但仔细一想,却感觉不是这么简单。
这一条并不具独创性。此前在江苏、山东等一些先于北京进入高中新课改的省份已经实施,而从效果看,并没有对当地应试教育的现状带来实质性改变。究其原因,还是跟高考改革的主体有关。笔者以为,高考改革的核心是教育自主权。如果高校没有充分的自主招生权,应试教育的局面就很难彻底打破。但目前很难做到这一点,于是,只能尝试从外围突破。北京方案中的这条内容便属于此。
但问题在于,高校会不会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依据”?“重要”到什么程度?有消息说,有些高校已对此发表意见,表示“操作起来很有难度”。这样一来,此举岂不成了中学的一厢情愿?
笔者曾就此询问过北京的一些一线高中教师,他们认为改革的方向是对的,综合素质评价自2007年高中新课改开始后实施,确实对学生成长有帮助。但老师们又不无担心:一是综合素质测评无法量化,能否在实际中落实是问题;二是在落实的过程中能否得到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不至于成为新的权钱交易滋生的土壤。
出于上述种种原因,笔者倒是对方案中有关考试内容改革的设计更感兴趣。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高考新方案要对考试内容做重大改革,此前,前期均做了大量调研,部分学科测试了2至3次,5万人次参与,包括测试中哪些题目能考出学生基本素质,哪些题目能考出学生不同能力和水平等。笔者很赞赏这种态度。但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严格审核命题者的资格,即哪些人有资格参与高考命题。并且,在考试结束后,应该有民间教育机构监督评估试题。
大家都知道,高考改革的主要目标应该有四个:一是改变一考定终身的考试制度,二是改变以分数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三是实现高校与学生的双向自主选择,四是改革考试内容,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的空间。这四个目标不可能一次性到位,所以,从策略上来看,选择第二点与第四点作为突破口也在情理之中。鲁迅先生说,在中国搬动一张桌子都是要流血的。何况高考改革这么大的事?北京市的这个高考改革方案,好歹搬动了一条桌腿,我们没有理由不抱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