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高考11月9日开始报名 加分范围调整
2017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时间出炉,京籍学生将于11月9日起提交报名申请,非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可报名。随迁子女仍只可在京报考高职,需在10月11日起提交报名申请,其父母须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
部分在京少数民族考生不再加分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昨日公布的《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参加明年高考的京籍考生需在11月9日起提交报名申请。
市考试院提示,今年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
据介绍,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应届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今年4月市教委公布的“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从明年起,少数民族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非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可报名
市考试院介绍,今年依然有五类人不能参加报名,除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外,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也不可报名。
同时,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也不可报名。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特别提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严格遵照规定时间,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同时,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考生要自行设定登录密码,此密码将作为日后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考生要牢记并注意密码安全。
此外,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其学籍数据有关信息来源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且在报名资格确认后不再改动。
2017北京高考招生报名时间表
京籍考生
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
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提交报名申请
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11月30日前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自行安排
非京籍考生
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
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同时,要提交父母的在京居住证明、父母子女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持前三项证明材料到网上申请时确定的报名单位领取《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单》,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由用人单位、街道居委会、工商或市场管理机构等提供的就业证明到街道、乡镇政府审核盖章)
11月5日前
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初审(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
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11月底前
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报名所在区高招办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提醒
随迁子女在京仍只可报考高职
市考试院昨日还发布了《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非京籍考生可在京申请参加高职学校招生考试。
与往年相同,今年依然要求非京籍考生的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要求其父母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
同时,要求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随迁子女考生必须通过申请条件审核并参加高考报名后,才可以参加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未提出申请、未通过申请条件审核或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在京高职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