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操作层面六个改进

2014-04-26 来源:

   一是调整优化志愿结构。将本科第二批、第三批和高职专科一阶段、二阶段原志愿结构调整为“3+3”模式(3个平行一志愿+3个平行二志愿),以增大考生选择机会、降低志愿填报风险。

  二是规范报名工作。采集艺术类考生指纹,高考报名摄像时,采集艺术类考生指纹,以便专业考试时核查有疑问的考生。集中设置小语种报考点,按相对集中原则,在开设外语小语种教学的区县集中设置报考点,其它区县不再接纳小语种考生报考。规范对口高职类别,重新设置对口高职考试及招生类别,共设园林、机械加工、电气技术、汽车、计算机等16个类别。中职毕业生可选择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同时可参加我市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调整高职报名资格,取消3年学籍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口高职类的户籍限制。

  三是规范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统一组织空乘(空保)面试。改变过去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面试的做法,由全市统一组织专业面试,考生根据招生院校提出的面试成绩要求填报志愿。调整高职单招考试。文化基础测试由我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试点院校统一组织测试,以逐步引导实施本、专科分段考试。整合艺术类别。按照教育部要求,将艺术类原来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等类别合并成“编导类”,统一在重庆邮电大学组织专业考试,统一划定专业和文化分数线。规范体育专业考试。在立定跳远、原地掷实心球项目启用更先进、精确的新设备;武术、艺术体操、健美操等专项考试项目的技术评分在去年试点基础上采用现场亮分制度;在有时间限制的项目全部采用直观的电子记时装置。

  四是剩余计划均实行二次征集志愿。在原来已经在本科一、二、三批和专科一段、二段实行二次征集志愿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提前批本科实行二次征集志愿(批前批学校数量和计划数量均极少),所有批次均实现二次征集志愿。

  五是优化投档原则。所有本科批次的平行志愿,同分数的按照“总分+附加分.综合科+语数外)”的原则排序(不足3位以0补足),进行投档;专科批次同分数,全部投档。

  六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严格做到“十公开(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继续坚持实行“三级公示(学校/班级通过公示栏公示,区县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宣传栏和网站公示,市教育考试院通过门户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