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在即请切忌4种过失性违规
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计,每年重庆市都有少数考生因疏忽大意,个人过失而被认定为违规,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令人惋惜。因此,请考生千万要注意,切忌常见的3种过失性违规:
一、带手机进考场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只要是携带了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不管使用与否,都会被认定为作弊。
案例:2013年,某考生匆忙间误将手机放在衣服兜里带入考室,尽管他的手机在考试过程中都没有开机,但结束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其行为仍视为考场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二、带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出考场
略改违纪作弊8235各种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的即为违纪,将受到该考试科目成绩为零的处罚。
案例:2013年,某考生在数学科目考试中,因感觉题难而撕掉草稿纸,并于考试结束后带出考场丢到垃圾箱。后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最后以违纪处理,数学科计零分。
三、考试抢答或延迟答卷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场信号的指示进行答题,在开始信号发出前不能抢先答题,在结束信号发出后,也要立即停笔。
提示: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计,每年我市都会有个别考生因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造成当堂考试记零分的严重后果。因此提醒考生注意,不能因为急于答题或是想多涂一个答案而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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