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补录工作定于近期启动

2014-09-22 来源: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市定于近期进行专科层次补录工作。

  一、补录时间

  9月23日~30日。未被录取的考生请于9月23日14:00-9月24日12: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根据公布的补录计划填报志愿。

  二、补录院校

  (一)在本市有专科招生任务(含艺术体育专科、对口高职)的市属本专科院校。

  (二)在我市投放有专科招生计划且仍有计划余额的市外优质专科院校,确需到我市补录的、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并向重庆市教委提出申请,获准后可参加补录。

  二、补录对象

  (一)补录仅面向重庆生源。

  (二)专科一批院校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

  (三)正常录取时,未降分的专科二批院校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上未被录取考生;正常录取时,已降分的专科二批院校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四)对口招收中职生的高职院校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三、志愿填报

  艺术、体育、对口高职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填报2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一段和高职(专科)二段填报5个平行志愿。

  四、投档原则

  补录工作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承担。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补录学校及其专业、计划,按照“遵循志愿、位次优先、一次投档”的原则,按补录计划数1:1的比例向院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五、注意事项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本科层次不允许补录;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换录。凡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不属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志愿,其补报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