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高考分数线公布 一本文510理480

2015-06-25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510分,理工类480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467分,理工类440分;

  第三批本科,文史类382分,理工类350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220分,理工类200分;

  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文史类分数线 304 分

  艺术类文化课(本科)理工类分数线 286 分;

  艺术类文化课(专科)文史类分数线 154 分

  艺术类文化课(专科)理工类分数线 140 分;

  体育类文化课分数线 278 分,

  体育类专业课分数线 73 分。

  三种方式可查询成绩

  考生及家长可通过三种方式查询成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 查询;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将接收到省招办专用短信平台免费发送的成绩和位次信息:无法上网及手机接收短信的考生可以到县(区)招办查询成绩及位次。 记者侯显敏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去年被本科二批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排列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

  对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窗口,按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成绩复核、再次复核或查询复核结果、最终认定结论。评卷工作组依据考生申请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事项”进行复核。超越规定内容范围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考生如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由学科仲裁专家再次进行复核,并作出最终认定结论。

  网上填报志愿同步启动

  在各批次最低控制控制分数线及高考成绩公布同时,网上填报志愿同步启动。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按照规定填报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投档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填报志愿之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