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解读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主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实施意见》背景是什么?
出台《实施意见》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精神,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实践制定形成。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课题组,经过两年多的学习研究、广泛调研,总结提炼,进行制度设计。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涉及千家万户,在研制过程中,我们十分重视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人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20余场,500多人次参与,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数易其稿,并经过法律机构合法性审查,报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教育部审核备案,形成文件。
省级《实施办法》主要是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明确全省各地共性要求,政策措施相对宏观的,各设区市在组织实施时还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
二、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这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立足基本省情学情,着眼基础教育长远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四是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这次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这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为:
一是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二是继续推行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三是2021年的全省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实施办法》提出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两考合一”政策主要基于义务教育性质特征、初中“减负增效”考虑,教育部教基二〔2016〕4号文件明确要求统一实行“两考合一”。我省从1997年起在我省全面实施,并取得较好成效。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为促进初中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教育部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应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英语口语考试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促进初中“减负增效”,在考试命题上,强调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提高命题质量;在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上,根据教育部要求,参照有关省份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确定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等4个科目考试成绩计入总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按原始分折算后计入总分,具体折算方式由各设区市按照“初中课时总量、立德树人目标要求、教学容量、初高中学科课程关联度、文理相对均衡等因素”,利用往年考试数据进行招生录取模拟后确定折算方案。
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如何组织?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书面闭卷笔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考试的形式、方法、时长,由设区市教育局根据不同科目的性质特点确定,县(市、区)教育局制订测试方案,并报设区市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设区市教育局提出要求,并指导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卷面分值是多少?
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分值由设区市根据不同学科的性质特点具体确定。
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实施办法》提出,初中学生在校期间,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只报考1次。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不得提前组织学生参加考试。省级统考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时长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地方或学校组织的测试科目,安排在4~5月份进行,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确定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呈现?
《实施办法》提出,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初中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科目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十、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如何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采取考试分数与相应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分数使用: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中招录取入总分。中招录取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满分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数科学合理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具体折算方案由各设区市确定。
考试等级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要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
十一、学生跨省转学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认定?
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须补充参加我省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省转出外省的考生,按外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为什么要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对发展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党的教育方针,从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成长评价,强调对每个学生在初中阶段的发展历程进行全面的写实记录。此次改革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列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重在促进初中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校园生活,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扭转以考试成绩和分数单一评价学生的状况,引导学生认识自我、学会自我管理、规划人生、激发潜能,培养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发展。同时也为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各界整体评价、监督学校办学提供新的载体。
十三、这次改革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什么新的要求?如何保证客观真实?评价结果如何使用?
2006年我省就初步建立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经过多年实践,这次改革又进行了完善。一是在评价内容上,要求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努力把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落细。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并经公示、审核、建档等规定程序,做到管理严谨,结果真实。四是在结果使用上,综合素质评价将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起,成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在严格评价程序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客观真实。
十四、这次改革对优质高中定向生政策有何调整?
《实施办法》提出,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
十五、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实施办法》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起,中招录取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目前已取消的不得恢复,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教育厅将统一清理规范加分项目、分值,取消不合理加分项目,具体另文通知。
十六、这次改革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有哪些新的要求?
本次改革,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与高中特色发展有机衔接,避免“掐尖”,着力满足不同潜质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并实行招生学校资格审批制度,加强过程管理。要求设区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区域统筹,合理确定本地区高中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各设区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须控制在本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十七、这次改革对加强普通高中考试招生管理怎么规定的?
近年来,各地重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本次改革主要根据教育部要求,针对部分地方和学校招生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制度重建,堵塞漏洞。《实施意见》提出,一是统一考试报名与招生过程。要求设区市统一建设中考报名和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全程监管,避免“体外招生”。二是强化招生计划管理。逐县、逐校一次性编制、公布招生计划。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适时停止安排招生计划,主动适应选课走班需要。三是规范招生范围。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民办一视同仁,招生计划和过程由设区市相互协商、共同管理。四是规范自主招生管理。五是录取结果与学籍系统对接。设区市实行电子化统一录取,录取结果作为学籍接续高中的前置条件,未经核定不予接续。
十八、如何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十九、初中学校如何实施课程和教学管理改革,适应中考中招改革新变化?
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对初中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中考带来的变化,各地要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一是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特别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严格落实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要求。二是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力争让每个孩子不掉队,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三是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新的教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