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高招投档模式分3类 录取分4个批次
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已出台,福建省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投档模式分为以下三类:
1.梯度志愿投档模式。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比例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其他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2.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相对于“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而言,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的志愿,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被确认不满足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接着对下一个位次的考生再进行这一步骤,直至本批位次最后一个考生。
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按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和按专业的平行志愿投档两类。
3.一档多投投档模式。一档多投投档模式是相对于“一档一投”投档模式而言,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投档过程遵循“平行检索、一档多投”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将合格考生投档到其所填报本批次的所有院校,各院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阅档。院校阅档后提交预录取、有顺序的候补和退档名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确认考生录取院校;如果同一考生被多所院校预录取,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自动确定最前的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由此产生的院校预录缺额,从未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顺序递补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常规志愿的参考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设一个第一志愿院校和三个平行的参考志愿院校;征求志愿设三个平行的志愿院校。每个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 本科一批全部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 本科二批全部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全部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40个(01、02、03、……、40)、征求志愿设2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且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5.预科班、民族班等志愿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