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高招办、福建师范大学、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部署,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委托福建师范大学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我省体育统考时间为2012年11月20-30日,各地考生报到、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2-16日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本人《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准考证》,并在准考证考生签名栏签上本人的姓名。
二、考试项目
体育统考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四项。考试计分办法按照《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体育统考总分为100分,每个考试项目成绩满分为25分。
三、工作要求
1.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布置、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体育统考的报名和考试工作,确保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2.福建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统一考试考务管理规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强管理、严密组织。要配备视频录像及监控设备,加强对专业考试过程的监督。要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做好岗前业务培训。要加大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加强考点周边的安全疏导与警戒,维护考场秩序,制定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四、有关事项
1.所有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统考。
2.考生须持本人《体育统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考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缴交体育统考考试费,按考点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3.考点须于体育统考结束后15日内以DBF数据库格式将考生体育统考成绩(内容包括考生号、姓名、各项目成绩、总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4.体育统考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上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位次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