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7月上旬开始录取 生源不足最多降80分
《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日前确定。今年我省高考考试时间仍是6月7日、8日两天,成绩大约在6月24日公布,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
和往年相比,今年我省的加分政策有部分微调。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我省高招录取时,在征求志愿投档中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其他院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允许最多降80分投档录取。
6月4日领取准考证
按照规定,考生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于6月6日前熟悉考场。
6月7日、8日考试,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定于6月23日开始。
大约6月24日公布成绩
全国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公布、不查卷。按照往年进程,成绩大约在6月24日公布。大约在6月25日,省招委会将召开全体会议划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分数、位次、切线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包括本科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
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按照规定,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按梯度志愿投档,征求志愿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其他本科批次(含征求志愿)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次和高职单考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艺术类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一档多投,其他批次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体育类各批次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第一志愿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本科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比例内投档,省属高校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比例投档;高职(专科)批全部按专业执行计划100%比例投档。
生源不足最多可降80分
在文史、理工类招生录取过程中,本科批次的院校经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院校在“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对生源不足的专业,公办院校可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降分投档。在征求志愿投档中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其他院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允许最多降80分投档录取。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批次征求志愿时进行,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
省内高校录取不迁户口
和往年一样,今年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