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4年起推行高职招考 未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对外发布消息称,经省招委会研究,我省决定从2014年起整合原“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简称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简称中职推免)等,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
我省高职招考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简称面向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两类。面向高中生考试的,不设文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课程满分150分,总分6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120分钟。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等4门,总分600分。
据介绍,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有关高校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高专招生规模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并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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