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高招新政解读:本一批招生高校不再降分录取

2014-05-30 来源:

  今年高招,我省在有关降分录取政策和部分高校(专业)的招生批次作出不少调整。今日,省教育考试院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调整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

  调整一:本一批招生高校和涉外合作、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不再实行降分录取

  以往我省在文史、理工类各批次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允许降分录取。这一政策,虽然帮助了一些高校完成招生任务,但客观上也影响了生源的质量。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升生源质量,省招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本一批招生高校和涉外合作、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不再实行降分录取。

  其中,按照本一批分数线招生的文史、理工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原则上不执行降分录取政策。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及招收国防生院校专业,航海类专业,政策规定的农林类等享受加分政策的专业,以及护理专业等特殊、艰苦专业,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后可最多降20分录取。

  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执行降分录取政策;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调整二:三所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高校所有专业全部安排在本一批招生

  今年,省里设立“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3所学校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在建设重点学科、培养重点人才、构建重大科研平台、承接重大科研项目上率先取得突破,在全省高校规模调整、质量提升和参与国际国内办学竞争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为促进三所高校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我省决定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所有专业都安排在本一批招生。

  具体为: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三所高校,所有专业和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全部安排在本一批招生;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继续安排在本二批招生;其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的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也全部纳入本一批招生。

  调整三: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部分专业招生批次进行相应调整

  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是我省重点支持的以工科为主的理工类高校,去年已有部分专业增列到本一批招生。经学校申请,为支持高层次工科人才培养,经省招委会研究,决定这两所高校部分紧缺急需、办学力量较强的工科专业今年增列到本一批招生。

  福建工程学院:①材料科学与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③勘查技术与工程、④给排水科学与工程、⑤车辆工程、⑥工程管理、⑦风景园林、⑧环境工程等8个工科专业调整到本一批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

  厦门理工学院:①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④工程管理、⑤电子信息工程、⑥自动化、⑦网络工程、⑧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⑨环境工程等9个工科专业调整到本一批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

  泉州师范学院是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音乐学、舞蹈学是省级重点学科所涵盖的专业。经学校申请,将音乐学、舞蹈学2个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