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军校和国防生

2015-06-11

  省教育考试院10日公布了今年军队院校(含招收国防生院校,下同)招收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今年起,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也可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成为最大变化。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且高考成绩须达本二线以上;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6月10日至20日期间,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自行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7日至28日。采取“分片设点、异地同步”的方式,在全省设立三个面试体检点,其中福州点依托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承担福州、南平、宁德、平潭4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漳州点依托解放军第175医院,承担厦门、漳州、龙岩3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泉州点由解放军第180医院,承担莆田、泉州、三明3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体检工作与面试工作同步展开,所有考生先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2日10:00前公布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网站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于7月2日18:00时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3日上午8:00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检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5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