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2015-08-31

  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日开始、8月22日顺利结束。今年是教育部确定的“高考改革落实年”和“招生秩序规范年”,在省招委会主任、副省长李红的直接领导下,我们严格贯彻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规范招生管理,加大信息公开,优化考生服务,逐步形成了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的招生录取机制,录取过程平稳顺利,圆满完成各批次、各科类的录取任务,实现了公平招生、阳光招生的目标,得到了考生、家长和招生院校的认可,社会反映良好,苏树林省长给予充分肯定。招生录取期间,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分别到录取现场视察,也充分肯定了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

  (一)优质高校增招幅度大,本科录取比例历年最高。今年全省共有高考考生25.24万人(普通高考18.93万人、高职入学考试6.31万人),合计录取新生21.97万人,录取率为87%,本、专科比例为58:42。其中,6月普通高考录取本科12.26万人、专科4.77万人,1月高职入学考试录取本科0.55万人、专科4.39万人。根据省领导指示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我们加强与省外高校沟通交流,通过热情服务积极争取省外优质高校的招生计划,经过努力,今年“985”、“211”高校较大幅度增加了在闽招生计划,实际录取近1.46万人、增招1152人,增幅达8.6%;其中“985”高校实际录取5497人、增招587人,增幅达12%,较好地满足广大考生“上好学”的需求。

  (二)高招改革稳步推进,新政策成效明显。为了提升高校生源质量,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加强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今年推出了三项改革新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首次组织实施国家高校农村专项计划,继续实施省属本科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学生1186人,提高了农村考生入读重点高校的比例。二是首次实施省属高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招生试点,受到基层学校和社会的欢迎,有助于改善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的性别结构。三是进一步规范录取降分政策,缩小降分院校范围和降分幅度,首次实行本科二批公办高校不降分录取政策,高职(专科)院校最大降分幅度由80分减少为50分,提升了高校生源质量。

  (三)录取管理严格规范,投诉率历年最低。今年是招生录取工作管理最严格、最规范的一年。省招委会成立由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任组长的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录取职能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职能部门相互制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的有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录取工作“26个不得”的要求,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全体人员签订责任书,树立招生工作人员“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意识,从思想认识、工作机制上杜绝乱作为现象。省监察厅和驻省教育厅监察室在录取现场设立监察组,实行全程实时监督,强化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录取过程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信访、咨询事项,信访件比往年明显减少,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过激的上访行为。同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项目和分值,加强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考生和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促进了招生公平、公正。

  (四)招生录取阳光透明,公开力度历年最大。今年,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省考试院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全面地公开招生录取政策和信息、征求志愿计划等。首次第一时间公布艺术类本科批次各院校、专业录取最低位次考生成绩,及时公开文史理工类、体育类各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的最低投档分,以及高考加分、自主招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方便考生及时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开展“录取现场开放日活动”,邀请考生、家长及新闻媒体代表到录取现场观摩,向社会公开录取工作的过程,深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五)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提高。坚持以考生为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各项服务工作。为了更好地指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我们先后在福州、泉州、漳州、厦门举办了4场大型公益性高校招生咨询会。在录取现场设立“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和“咨询信访接待处”,开通8部咨询电话、1部监督举报电话,方便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咨询,共受理了2.23万个咨询电话、接待80多批次来访,对咨询、反映的问题均及时处理并反馈。及时通过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录取工作进展情况和时间安排,发布近30条征求志愿公告或温馨提醒,指导考生按时填报征求志愿。根据录取进展情况,本科免费师范教育男生招生增加了一次征求志愿,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两次征求志愿时间从1天增加为3天,方便了考生选择填报升学志愿。考生、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