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招收2017年国家免费医学生的公告

2017-06-19

  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从2010年起,在全国部分高等医学院校招收国家免费医学生,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从事全科医疗卫生的人才。为做好2017年甘肃省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兰州大学招收240名,为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生;甘肃中医药大学招收270名,其中,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生110名,五年制中医学专业本科医学生160名。

  二、招生对象

  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户籍考生。要求培养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毕业后志愿在乡镇卫生院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6年以上。

  三、录取办法(一)国家免费医学生均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招生计划面向全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采用“1+1”顺序志愿,即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征集志愿一次。第一志愿按计划数的120%投档,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按计划数的100%投档,由学校审核,择优录取。(二)考生在填报国家免费医学生志愿前,必须对相关报考要求、培养及就业协议、毕业后服务义务等进行全面了解。考生填报国家免费医学生志愿,视作本人(未年满18岁的考生视为本人及其监护人)同意履行国家免费医学生的培养和就业协议。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由学校审核择优录取(兰州大学执行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甘肃中医药大学执行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国家免费医学生一经录取,标志本人与培养学校的培养关系和毕业后在我省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6年的服务关系确立。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学生本人须与培养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

  (三)国家免费医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其他专业就读,其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四、相关政策(一)国家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二)国家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应按照就业协议,到定向服务市(州)人社部门报到,由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落实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三)国家免费医学生毕业后的定向服务单位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内,经审批可在全省乡镇卫生院之间调动。可按有关规定完成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其医师执业证书注明执业地点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按规培规定注册地点)。凡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要求的国家免费医学毕业生将优先纳入“5+3”模式的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加规培的3年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服务期满后,国家免费医学生可选择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也可按相关政策提出调动申请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或参加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及自主择业。6年服务期满后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根据工作变动按有关规定变更。

  (四)国家鼓励并支持免费医学生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给予政策倾斜。一是经过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国家免费医学生,注册全科医师后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职称晋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不对论文做硬性规定,把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免费医学毕业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二是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免费医学生的工资待遇,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是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国家免费医学生,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四是在开展或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时,优先安排国家免费医学生,鼓励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五是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国家免费医学生,所在单位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六是对服务期满的国家免费医学生,在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五)不能正常毕业的国家免费医学生,须退还在学期间的相关减免费用;国家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或不能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履行服务承诺者,退还已享受的各种培养培训费用的同时缴纳50%的违约金,并将承担培养协议和就业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其违约事实记入个人人事档案,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医师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违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