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7月5日开始
6月28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已经排定,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学校审查录取。
据悉,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香港中文大学等院校7月6日—8日录取,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及使用校考成绩的二本以上院校7月6日-15日录取;部属(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按照院校层次分别执行一本线和二本线院校7月10日-11日录取;国家专项(省属院校)计划分解到58个贫困县(市、区)7月12日-14日录取;自主选拔招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院校7月20日录取;普通类及民族班、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院校7月17日-25日录取;普通院校文理类、民族班、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二本以上院校)等)院校7月26日-8月4日录取;普通类及民族班、其他类(预科、民语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等)院校8月7日-11日录取;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公安、空中乘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专科)及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残障生,直招士官等专业8月12日-13日录取;高职(专科)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其他类(含中职对口招生高职(专科))院校8月15日-26日录取。
又讯(记者房惠玲)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缺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据了解,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F段(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一批G段等两个批次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段次)均实施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