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甘肃省高考地方性照顾政策不变
5月11日,记者从甘肃省招办获悉,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尚未改变,五类考生在高考中可加10分录取。考生只在报考省内院校时有效。
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为:高中获省教育厅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高中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省级竞赛一等奖者、高中获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赛区联赛一等奖者、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乡的汉族考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所有照顾政策加分时不累计,只加最高分。预科、定向、三校生、高水平运动员不享受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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