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3年艺术类院校分类设置分数线 录取分三批次

2013-05-30 来源:高考网

  昨日,省招生办发布了《甘肃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显示,今年我省高考招生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填报,不设置征集志愿。此外,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据悉,艺术类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将根据学校性质的不同而确定。其中: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课分数线和文化课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的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批次相应专业类别录取参照分数线;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将按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校考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使用按文化、专业成绩一定比例综合排名录取的院校在我省文化课、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再确定综合分数线。

  据了解,今年我省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其中: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普本院校)包括艺术类计划不分省下达院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及在我省列有招生计划的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三本院校)包括艺术类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专科(高职)批: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