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高考政策调整 录取分数线划定由三次改为两次

2016-05-27

  记者26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甘肃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有调整,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划定由三次改为两次。

  根据相关《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难度,2016年起甘肃省录取分数线分两次划定、两次公布。第一次划定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高职(专科)批,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以及民族院校本科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总后,划定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

  为了深入实施精准招生扶贫政策,甘肃省今年调整了革命老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将革命老区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由“甘肃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调整为“甘肃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

  今年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民族院校实行降分投档政策,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散居少数民族类、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类以及不区分民族类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此外,省内高职(专科)层次的院校在新生报到后,若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普通文理类生源计划,经学校申请,省招委会同意,可在省内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进行补录。个别外省专科层次高校确需补录,须向其主管部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实施补录。

  今年甘肃省将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单独测试招生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进一步放宽,由应届生放宽至应往届生均可报考。并增加了新升格的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为推荐免试院校,以确保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超过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