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高考录取新增民族专项计划
6月20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甘肃省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将增设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简称民族专项),其中,分为藏区专项计划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两部分。
藏区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包括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和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其中,报考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参加2016年高考、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须具有“汉语文”或“加试藏语文”科目成绩三个条件方可填报;报考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的考生须为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且参加2016年高考的考生。
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户籍在上述市州、县区且参加2016年高考的考生即可填报该项计划。
民族专项计划本科层次及高职(专科)层次的志愿填报均和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本科层次安排在提前批F段(革命老区段)填报录取;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N段填报录取,该专项计划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在民族专项计划中,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藏区专项其他类艺术类本科计划按文化课上线、专业课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其他民族专项计划本科层次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内(含5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排序投档。高职(专科)层次按普通文理类参照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藏语专项其他类计划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3∶7比例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