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拟合并本科招生 设15个院校志愿数

2017-10-29

  粤考宣 高考招录取消一本二本,合并为本科录取批次你怎么看?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知》,2018年起,广东拟取消一本二本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通知》还指出,2018年起,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办、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变化

  1 拟取消一本二本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

  根据《通知》,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即院校志愿数设A、B、C、D、E、F、G、H、I、J、K、L、M、N、O15个,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 艺术体育类统考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

  2018年起,将现各批次艺术(含音乐、美术,下同)、体育类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各批次艺术、体育类统考专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投档时,按考生总分及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院校志愿依次检索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实行平行志愿

  2018年起,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A、B、C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A、B、C、D、E、F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4 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录,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

  根据《通知》,广东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继续实施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35%的上年度招生计划,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安排在2018年春季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从2017年的1个院校志愿+9个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设置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 扩大高职院校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

  深化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方面,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的成绩,其考试时间从2019年起调整至1月份进行。

  《通知》指出,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2018年,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应统筹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往年未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的高职院校,按照2017年招生总计划的10%(其中“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占3%-5%)预安排计划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往年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含不到年度招生计划1%的高职院校),按照2017年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计划20%的增量(其中“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增量不低于5%-10%)预安排计划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以更好地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6 音乐统考笔试改为机考,美术统考部分科目计算机辅助评卷

  《通知》提出,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实行机考改革。2018年起,全省音乐术科统考将《乐理》及《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视唱练耳》面试部分的考试内容、形式不变。

  美术术科统考部分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2018年起,广东省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写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进一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评卷时先将考生答卷录入计算机,然后通过计算机辅助评价系统随机调由评卷专家进行评卷。

  7 应用型本科高校原则上须安排“专插本”招生

  按照《通知》,将积极规范和推进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今后,省内所有应用型本科高校原则上须安排“专插本”(即本科插班生,下同)招生专业和计划。2018年,适当增加应用型本科高校特别是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职院校“专插本”招生计划。

  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报请教育部批准后,2018年起,安排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部分应用性强、职业特色明显的专业(如艺术、护理、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等),2018年安排本年度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技能测试等方式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从而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成长通道,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8 “国际班”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再单独编码招生

  2018年起,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除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对“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

  9 2018年起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需要阶段性保密信息的管理。2018年起,高考成绩公布时,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办、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渠道查询个人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渠道)打印成绩单。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10月27日至11月3日。

  电子邮箱: ksygz1205@163.com

  来函请寄: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邮编:51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