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近日,李希同志对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工作作出了批示。为贯彻落实李希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确保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安全顺利实施,特别是针对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将出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高考工作责任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李希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高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今年高考的各项工作再梳理、再检查、再落实、再完善,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公平高考”“诚信高考”“暖心高考”目标。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高考安全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地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对本地区考试环境整治、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负总责;各考点的主考对本考点的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负主要责任;各考场的监考员对本考场的考风考纪负直接责任。要认真健全和落实高考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属地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将考试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各级教育部门以及考试工作各环节所有人员,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营造公平法治、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本地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和严格落实高考涉校安全工作。一是继续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集中开展四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26号)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抓好“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 “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四个专项治理行动,确保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二是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高考涉校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对考场、消防、视频网络中心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校园“五防”工作措施,加强校门安全防护管理,加强校园网安全管理和网络舆情监管。三是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联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派出专人加强对考场周边巡逻和布防,特别是对已划定的重点防范区域,要联系无线电管理部门派出无线电检测车进行严密监测,监控考场周边带有非法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的车辆及相关人员,有力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行为。四是做好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地的安全保卫以及卫生防疫工作。考试期间,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在对集中住宿的学校饭堂、学校周边商贩、学生集中居住场所等的食品卫生检查,保障考生高考期间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要做好考试实施过程中的医疗救护、疾病防控和公共场所(含考试集中住宿场所、考点、评卷场所)、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以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五是完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和共同值班制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与本区域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完善联络员制度和共同值班制度,以便及时沟通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发现、有效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重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
三、 进一步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把安全保密工作作为高考的第一要务,切实抓好试卷安全保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全程监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试卷的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关键环节万无一失。一是强化保密室安全检查。试卷保密室启用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须会同公安、保密部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试卷保密室硬件达标,制度完善。试卷保密期间,充分发挥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的监控作用,加强试卷保管、分发全过程的监控并录像。二是认真做好试卷运送工作。各市须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和6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考试试卷运送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8〕79号)要求,认真做好试卷运送的有关工作,确保试卷运送各环节安全顺利。三是严格做好试卷交换登记手续。试卷存入保密室、从保密室领出、监考员领取等试卷交接环节,相关涉密人员在交接时,必须认真核对试卷密封情况是否正常,必须清点校对科目,并签名确认交接手续。四是加强对备用卷的管理。各考点要加强对试卷备用卷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备用卷安全保密,严防各科考试期间试题泄密和不法人员利用备用卷违纪作弊。
四、 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强化考试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一是加强考务人员的培训。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警示案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规定、考务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考务业务培训。要狠抓考试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二是加强诚信教育。要认真组织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引导考生自觉抵制和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要开展“杜绝参与考试作弊”专项教育活动,严禁在校大学生参与替考、违规作弊等考试舞弊行为,切实维护高考的良好考风考纪。三是加强考试过程的监督。要对考务组织实施等工作做出周到的部署安排,严密工作流程,强化监控和管理。要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等有力的综合措施,加大考试巡查、监督力度,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切实维护高考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
五、 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高考安全顺利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成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考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切实加强高考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预计4日至9日,我省西南部发生地质灾害、山洪灾害、中小河流发生洪水的风险较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考虑台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对高考安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前做好高考期间极端天气防范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主持下,会同公安、保密、气象、供电、卫生防疫等部门认真分析安全隐患,共同研制安全工作方案,全力应对高考极端天气,确保高考考试组织安全有序,确保考点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确保考试期间交通顺畅,确保考生安全顺利赴考。一是做好试卷运送的安全工作。在试卷运送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潮、防滑等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要确保试卷运送的交通安全,运卷车辆应控制适当车速,不可过快,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二是做好考点安全排查工作。要对考点考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山区考点或是靠近山体周边的考场,要防止暴雨引发山洪、山体滑坡等灾害危及考试场所、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事件发生。三是做好外语听力考试组织工作。6月8日下午,我省部分安排了小语种外语考生的考点将进行外语听力考试。考前,各相关考点要认真检查听力播放设备情况,并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确保听力播放设备损坏时能第一时间进行更换,保障听力考试顺利进行。四是做好考生管理相关工作。各地要密切关注6月7-9日各科正式开考前的天气情况,特别是开考前2小时,如果出现暴雨等可能影响考生出行的恶劣天气,要及早通知考生尽早出门赴考,确保不因天气原因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高考是全国性国家级考试,涉及面广,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恶劣天气可能对考试组织带来的影响,如必要,可集中提前安置考生,确保不因天气原因影响到每一位考生赴考。各考点应组织考生有序进场、退场,防范因地滑、人群拥挤引发踩踏事件,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六、进一步落实服务措施,加强服务保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考试招生的满意度
坚持以办人民满意高考为宗旨,把“以考生为本”的理念融入到工作的每一环节,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考生参加考试、成绩查询、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实现“暖心高考”目标。考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将在考试招生各阶段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迅速、准确、全面地推送给每位考生,及时为考生提供信息服务,让考生明晰考试要求,遵守考试守则。考中(即考试期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考点布置、考场指引、食宿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设身处地为考生着想,尽可能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考后,要从考生迫切需要获取了解招考信息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在考试成绩发布、志愿填报操作、录取结果查询、上大学助学信息的掌握等方面,通过官微、官网、权威媒体,全过程、分时段、全方位优化服务,切实保障招考信息渠道畅通,信息获取顺利。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全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积极争取本地宣传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主动把握舆论导向,做好考试政策解读等服务工作。对媒体报道的涉考热点问题,要迅速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并做好解释澄清工作。要组织中学校长、班主任、教师等,耐心细致地做好对家长和考生的宣传解释工作,适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研判,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准备。要加强负面舆情处置,坚决防止各类串联性、煽动性信息扩散,防止影响稳定的负面舆情发酵,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
八、 进一步落实考试值班和报告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全力维护高考的良好秩序
高考属国家级教育考试,涉及是否停考、延考等重大事项须由教育部批准同意方可实行,各地政府和部门不得擅自决定。各地应在保障考生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确保高考按时安全实施。确因自然灾害或极端天气原因造成试卷运送、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点或无法正常开展考试的,各地无权自行作出停考、延考决定,须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程序报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再报教育部审批。
6月9日,我省将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组织领导、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试卷运送和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建设、考务组织管理、应急预案及处置、服务保障和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工作,请参照普通高考工作的各项要求准备和落实。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