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将于6月26日开始。志愿填报时,这些事项需注意!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
考生填报志愿时,各批次院校志愿之间应合理有梯度。2018年,我省招生录取批次分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3个录取批次。具体批次及院校志愿个数详见《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高考成绩及高校和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录取最低排位等情况,适当拉开院校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填报志愿录取的“命中率”。
本科批次录取,普通文理类将分别设置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分两次投档录取,录取时,第一次投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档时,高分优先投档未录取被退档考生与其他未投档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第二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投档。
(二)留意高校学费标准
由于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学费标准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志愿。
(三)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
1.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的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16号)要求的考生,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符合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下称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自主招生等”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一所院校进行填报。具有资格,但未在“自主招生等”栏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录取资格。
3.招收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提前批录取之后投档,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录取结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与院校文理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为提高被录取机会,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的考生,要合理填报院校志愿。符合报考条件并填报“自主招生等”院校志愿的考生,同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在本科录取批次可不再填报。
4.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0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四)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下同)考生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音乐、美术术科考试类型分为“统考”“统考+校考”“校考”。填报本科艺术类“统考”或“统+校”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委会或高校规定的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18年,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同时,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由于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与文理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当考生文化课成绩与术科成绩均符合某批文理类和艺术类分数线要求时,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报考本科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理类本科及文理类提前本科院校志愿。今年提前录取批次的教师专项计划有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四种类型,选择报考教师专项计划的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的考生不能兼报提前录取批次的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非军检院校。
(五)体育类考生
2018年,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考生要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当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体育术科成绩均符合某批理科类和体育类分数线要求时,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六)报考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的考生
1.报考军检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同时,要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2.提前批分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非军检院校、本科层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专科提前批次体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时段填报的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及专科提前批次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志愿,经确认后不得更改。第二时段应继续填报非军检院校、本科层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专科提前批次非体检院校志愿及其他批次院校志愿。
3.考生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应注意,除专科提前批次院校外,提前批次其他院校均在本科录取批次前逐一进行投档录取。
4.报考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及专科提前批次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具体详情,及时了解院校进行政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考提前批次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以及提前批广东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请关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平安南粤网”(www.gdga.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2)报考提前批军队(武警)院校的考生、报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报考提前批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请关注今日第四条的报考须知。
(七)少数民族班及预科班考生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17﹞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
各类预科班含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均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
(八)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考生
符合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九)卫生专项计划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专科“农村卫生定向”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8〕657号)要求签订培养协议。
(十)参加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请考生注意这两所高校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
(十一)参加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录取期间,高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因专业间生源不平衡、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造成招生计划有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留意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