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近九成考生读大学 超1/3上本科

2014-08-29 来源:

  笔者8月28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今年高考招生录取期间,我省严格贯彻实施教育部36号令,努力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场实现“零违纪”。从7月6日—8月22日,全省75.6万考生中,共有66.66万考生被高校录取,超额完成全省招生任务,比去年多录取近1.62万人,其中本科录取26.33万人,专科录取34.33万多人。今年高考录取率达到88.2%,其中本科录取率达到34.8%,本科录取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专科录取不对个人降分

  今年7月9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共四章20条,对招生工作涉及的高校、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主体均明确了违规情形和处理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管理职责。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36号令,确保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场“零违纪”,省招生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录取内部管理,维护招生录取工作良好秩序。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我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录取工作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录取行为,维护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良好秩序。

  健全招生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高校招生录取行为。录取期间,录取场各有关业务组,进一步加强了对高校落实招生章程情况的监督,严格把好录退环节关口,确保各高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全力维护了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全力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今年省招生办不断拓展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实行“十公开”,坚决贯彻“六不准”,切实做到“十严禁”,落实教育部今年颁布的“23条禁令”,严禁点档、点招,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机制和体系。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省招生办严格执行录取政策,继续坚持本、专科录取不对个人降分的原则,即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凡未达到录取分数线或投档线的,一律不得投档、录取,做到“不在政策外降一分,不在政策外特批一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严格审核,规范管理,确保2014年高考加分项调整顺利实施,大幅度减少了加分项目和降低加分分值,只保留6个项目,加分分值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维护高考加分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严格特长生资格审核

  此外,备受关注的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省招生办今年重点加强了招生管理。这主要表现在,首先加强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体育特长生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本校、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并公布信访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今年我省实行体育和艺术类统考投档线即时公开制度。第三,加强运训单招监督,严格考生资格审核。重点加强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审核,通过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核对,对系统上没有记录的证书则联系国家体育总局进行核实确认,确保特殊类型招生规范有序。

  据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6日开始,经过提前批、一本、二A、二B、三A和三B等批次院校的录取,至8月22日,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全省共有66.66万考生被高校录取,超额完成全省招生任务。

  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今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是939万人,全国高校计划招生698万人,其中本科363万人,高职(专科)335万人。据此计算,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可达74.3%,本科录取率为38.7%。这意味着广东省的高考录取率虽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本科录取率仍然低于全国平均线近四个百分点。

  省招办今年还进一步优化高校招生服务,提高招生工作满意度。畅通信访咨询渠道,及时为考生家长解惑释疑,对群众反映的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依法依规,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了录取工作的良好秩序,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过贯彻实施教育部36号令,将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到了招生录取每一个工作环节,很好地确保了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和省招生录取场‘零违纪’。”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