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紧急辟谣:2015年网上高考分数信息不实 有人传谣

2015-06-22

  高考考生和家长们注意,昨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紧急辟谣:近日连续发布有关高考分数等信息的新浪微博“广东高考快讯”及其微信平台,并非省考试院授权发布,其发布的评卷数据与实际不符,省教育考试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正在进行高考评卷情况核查,考生成绩还未合成,高考成绩和录取分数将于6月25日公布。

  微信号曝光“高考各科平均分”引发关注

  昨日下午1点25分,微信公众号“广东高考快讯”发布头条消息———《2015广东高考阅卷结束,英语0分卷116004份/各科目平均分曝光》,详细列出了2015年广东高考数学、文综、英语各科成绩的平均分,并进行了详细解读,甚至细致到选择题、填空题、16题、17题等每个题的平均分。

  该帖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转发。到当天下午2时许,该条微信阅读量已达3万多。微信号“高考直通车”等也转发了这篇文章。

  认证为“广东高考快讯服务中心官方微博”的新浪微博“广东高考快讯”,也于当天下午1时33分发布了这条消息。

  但昨日南都记者向省教育考试院核实时,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并未授权发布任何关于高考阅卷的信息。

  该微信公众号的所谓独家和曝光,从何而来?

  就在“各科目平均分曝光”一帖发出的前一天凌晨,新浪微博“广东高考快讯”及其微信公众号还在官方正式公布前,透露了2016年广东高考将直接使用全国卷的信息,并贴出了一份有省教育厅盖章的通知文件,在网上引起不小的轰动。

  20日中午,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16年广东高考将直接使用全国卷的消息。但省教育考试院声明,“广东高考快讯”挂出的扫描文件并非省教育厅文件的原件,与正式文件有区别。

  南都记者查询微信公众号“广东高考快讯”的历史消息还发现,该微信公众号在6月18日曾发布一则“2015年广东高考各批次预测分数线公布”,大胆预言一本、二本A、二本B、专科A、专科B具体的录取分数线。该篇微信阅读量直冲10万+,点赞上百。

  而此时,高考阅卷还在进行中。按照高考日程,高考放榜时间在6月25日。

  省考试院急辟谣微信号已“查无此号”

  昨晚,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澄清,“广东高考快讯服务中心官方微博”并非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建立和管理,也未获省教育考试院授权。目前省教育考试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查其冒用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和发布高考信息的责任。

  在省考试院澄清消息发布后,昨日下午3点10分左右,南都记者再次打开微信公众号“广东高考快讯”,发现所有的文章已经被删除。搜索该公众号,已经查无此号。根据此前浏览记录,该微信号单篇阅读量达3万甚至10万多。

  但昨晚11时,南都记者发现,新浪微博“广东高考快讯”仍然“活着”,置顶的仍是6月18日发布的《2015广东高考分数线一本文586理570》,《2015广东高考阅卷结束,英语0分卷116004份/各科目平均分曝光》也在网页中。不过这两篇文章均转自微信,因“被多人举报”,已无法打开。

  新浪微博“广东高考快讯”目前拥有粉丝14.9万,其简介中称拥有“最权威的高考资讯”,并推荐了其微信公众号。第一条微博于2011年3月24日13时32分发布:“广东高考快讯-2011广东高考时间敲定”。

  官方澄清

  冒用省考试院注册未获授权发布信息不实

  昨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媒体发出辟谣通稿。原文如下:

  6月21日,我院发现新浪微博“广东高考快讯”及其微信平台发布了有关今年高考评卷数据,这些信息并非我院授权发布,所发布的评卷数据与实际并不相符。“广东高考快讯服务中心官方微博”并非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建立和管理,也未获考试院授权。

  目前我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查其冒用我院注册和发布高考信息的责任。请大家不要听信、传播这些不实信息,以免引起考生、家长的思想混乱。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评卷情况核查,考生成绩还未合成,高考成绩和录取分数将于6月25日公布,关于今年高考相关信息我院将及时向各媒体提供,请以我院发布为准。谢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心支持!

  法律分析

  擅自发布高考信息是否涉嫌泄密?

  近年来招考季前后通过发布分数信息吸引眼球的自媒体并不少见,尽管各地教育部门不止一次辟谣,但这些谣言依然不胫而走。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微信号还涉嫌制造谣言谋利,如“广东高考快讯”就列出了微信赞助合作联系电话。

  如果这些自媒体发布的高考信息属实,该行为是否属于泄露机密?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是否泄密要根据行为的内容和性质来判断,首先要看发布的信息是否属于保密阶段,是否属于保密的内容。如果认定为真实的保密信息,该行为就属于侵害国家秘密的嫌疑;如果内容不真实,散布虚假信息,可能违反治安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从行政上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传播谣言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如明知虚假信息仍发布,点击转发500次以上,也有可能产生一定的刑事责任。